原标题:云南加强民爆物品管理 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人民网昆明12月30日电 (程浩)为有效防范民用爆炸物品(下称民爆物品)安全生产风险,加强民爆物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12月29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事故情况和处理意见、研究工作措施,适时开展专项或联合检查,推动民爆物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省民爆物品安全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政府要严格民爆物品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将民爆物品各环节从业单位的危险源(点)选址纳入城乡规划布局范围,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从严控制新增危险源(点),逐步减少危险源(点)的数量。
同时,要强化民爆物品危险源(点)安全红线管控,严禁在其外部安全距离范围内规划建设建筑设施。要推进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配送、爆破作业的有机衔接,鼓励民爆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发展,加大数码电子雷管、现场混装系统等民爆物品的推广力度,提高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提高民爆从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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