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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渗透基层组织操纵选举,四川什邡一“恶势力”团伙6人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30  来源:环球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渗透基层组织操纵选举,四川什邡一“恶势力”团伙6人获刑四川一“恶势力”团伙以违规修路收费、垄断砂石非法敛财为基础

原标题:渗透基层组织操纵选举,四川什邡一“恶势力”团伙6人获刑

四川一“恶势力”团伙以违规修路收费、垄断砂石非法敛财为基础,渗透至基层自治组织,操纵选举,并以暴力、威胁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

12月2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获悉,该 “恶势力”6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两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什邡法院通报,被告人梁忠银、吴兆富、周辉与乔希勇、梁正彬、肖永志等人纠集在一起,在什邡市仁和村,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一股“恶势力”。该恶势力成员以违规修路收费、垄断砂石非法敛财为基础,从而渗透至基层自治组织,操纵基层自治组织选举,欺压百姓,实施非法采矿、盗窃、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犯罪活动,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什邡法院一审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二十年至两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梁忠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一百八十四万元;判处吴兆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其余4人分别被判处两年半至四年有期徒刑,处三十万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还依法查封、冻结的被告人梁忠银、吴兆富、魏登洪、周辉、王国金、胡顺太的财产,作为财产刑予以执行,执行完毕后剩余款项发还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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