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天津市第二批中心城区公交专用车道已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将启用新一批公交专用车道。
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公交专用车道是指在我市城市道路上使用交通标志、标线注明或使用其他设施隔离的专供公共汽车通行的道路。社会车辆及公交车辆经由公交专车道通行需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在公交专用时间段内,公交专用车道禁止公共汽车、大型客车以外的其他车辆通行,但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二是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并按照顺序依次进出站。公交专用车道前方遇有障碍时,只准许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超越前方障碍后应当驶回原车道。公共汽车在行经交叉路口时,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三是社会车辆因出入沿路单位,需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的,应不影响公共汽车通行。四是客运出租车在不妨碍公共汽车进出站、停靠的情况下,可以借用公共汽车站点上下乘客,但不得停车候客。单位班车应在指定站点停靠上下乘客,但不得停车候客。五是其他车辆可在交警指挥下借道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六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的有关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驾驶人员应立即联系将车辆拖离专用车道。七是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予以处罚。
据了解,自2014年本市首批41公里公交专用道施划以后,涉及公交路线的公交行驶速度和运营间隔得到优化,公交运营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比如,吴家窑大街由东向西方向,公交运营车速达到15.3公里/小时,比之前提高了15%;解放南路-解放北路由北向南方向,公交运营车速达到13.8公里/小时,比之前提高了14%。而本次启用的公交专用车道,在研究、设计之初,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管局就委托相关设计部门在充分调研其他城市公交专用车道使用、管理相关情况的前提下,结合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状况,提出了为最大限度发挥公交专用车道作用,科学合理分配道路资源,允许除公共汽车外的大型客车也能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的管理措施。也就是说,本次新启用的公交专用车道及现有在用公交专用车道,自2019年1月1日起均允许大型客车通行。
需要提示的是,公交专用时间段为“7:00—9:00、16:00—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此时段内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可以正常通行。建议广大车辆驾驶人,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依法依规通行,避免发生交通违法。(记者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