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文山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人民网文山12月31日电 (徐前)据文山州纪委监委消息,近日,云南省文山州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
1.文山州体育职业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自明荣违规发放加班费、违规赠送礼品问题。2015年4月,州体育职业学校班子会议决定,向利用课余、周末时间加班收集整理申报训练基地相关资料的71名教职工发放加班费48100元,自明荣个人领取800元。2015年5月,州体育职业学校组织学校教练员、中层干部外出考察学习,自明荣召集学校班子成员协商,决定用学校事业经费购买三七礼品16盒共计3200元,送给考察学习的学校及相关教练。2018年10月,自明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马关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校长罗建华、副校长李兴庭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加班补助费问题。2009年至2015年,罗建华安排李兴庭采取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国家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云岭人才工程培训资金共计50.41万元,并将套取的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及班子成员加班补助、学校基础设施、教学设施建设等,其中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及班子成员加班补助36.38万元。2018年10月,罗建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李兴庭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麻栗坡县杨万乡财政所原所长罗治宇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2012年9月至2017年4月,罗治宇在任杨万乡财政所负责人、所长期间,将向上争取资金、政府经费年度结算款等资金共计95.87万元进入应取消而未取消的账户,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公务支出、违规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补助职工伙食费、为干部职工支付电费、电视收视费等。2018年8月,罗治宇受到撤职处分,由乡科级副职降为科员,违纪款收缴财政。
4.文山市民政局公墓管理所所长孙加能违规超标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2015年7月,文山市民政局公墓管理所财务人员建议孙加能按企业标准计算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孙加能明知本单位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却同意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企业标准计算缴存,经费从单位出售墓地资金中列支,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公墓管理所为职工多缴存住房公积金共计518661元。2018年12月,孙加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缴的住房公积金上缴国库。
5.文山州森林公安局法制科科长肖启泽违规送礼问题。2015年春节前夕,时任麻栗坡县大坪镇党委书记肖启泽用公款4000元购买油炸肉送给个体老板苏某某。2018年10月,肖启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西畴县住建局党组成员李义忠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8年9月,西畴县住建局党组成员、项目办负责人李义忠与云南省博文设计公司项目经理、云南华益造价咨询公司负责人等共11人到西畴县西洒镇楹香园餐馆吃饭,饭后由负责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建设二标段的施工负责人唐某某以《云南民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名义结账,共支付餐费730元。同时,李义忠在接受吃请过程中因参与饮酒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李义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7.丘北县蚌常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朱林锺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1月、2018年3月,朱林锺2次使用林场的公务用车为自己运送私人物资,公车私用。2018年9月,朱林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砚山县维摩乡林业站站长李茂斌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9月,李茂斌在担任砚山县阿舍乡林业站负责人、站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9065元;同时,李茂斌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群众纪律问题。2018年8月,李茂斌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高级工程师七级岗位降为工程师十级岗位,违纪款收缴国库。
9.砚山县广电局退休干部李红专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8年1月18日,李红专的二儿子主办乔迁宴,李红专及家人以发放请柬、口头通知的方式,邀请砚山县文广体旅局部分退休同事及亲戚到江那镇路德村委会脚侧竜村家里做客,午餐、晚餐各40桌,其中李红专本人邀请3桌,共收取礼金900元。2018年8月,李红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9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有的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有的违规接受吃请,有的公车私用,有的违规操办宴席,这些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全州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绷紧纪律之弦,知法纪明党规,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纠治“四风”又迎来新的节点。全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管理,盯住奢靡享乐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管出习惯、化风成俗。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便捷举报方式,开设元旦、春节“四风”问题举报专区,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展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管辖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