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要大胆开展工作 积极与企业家接触交往
允许“互相吃饭” 青岛开出政商交往“正面清单”
近日,一条标题为“青岛发文,党政干部要多跟企业家吃饭交朋友”的新闻,迅速引发舆论热议。有人为青岛“立规明矩”的担当点赞,也有人质疑:条条框框又多了,吃个饭也要靠规定?
这条标题有点“跑偏”的新闻,来源于青岛出台的《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公职人员要大胆开展工作,积极与企业和企业家接触交往”,包括可在企业用餐和邀请企业家用餐等。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说到公职人员和企业家工作中吃饭的问题,相比于“饭局”一词所能引出的无限遐想,正常吃饭、重在交流,最为双方和全社会所乐见,也是新时代新型政商关系的一个缩影。
“民以食为天”中找突破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其根本目的是发展经济、提振信心。公职人员和企业家吃饭看似是二者工作中的小事,但若丧失“边界”便容易沦为钱权交易平台,“饭桌上的腐败”屡见不鲜。
那这饭该不该一块儿吃?怎么吃?吃什么?
青岛《意见》明确,公职人员上门服务企业或开展调研,确需企业提供用餐的,可按照员工就餐标准在企业食堂安排工作餐。同时,党政机关邀请企业界人士就事关地方经济、企业发展重要工作进行调研和商议时,为加强沟通、提高效率、节约时间,可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安排公务用餐。
也有公职人员可以参加企业多种活动的规定:如为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听取意见建议,参加商(协)会或企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活动;参加商(协)会组织的旨在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外出考察调研活动。
允许“到点儿就吃,吃‘标准’餐,不大吃大喝,符合八项规定”式的互相吃饭,青岛《意见》的这一规定并无“哗众取宠”之处,并且以小见大,给政商交往送了一颗打消疑虑的定“心”丸。
“正面清单”信号强烈
相比于“禁止做”的负面清单,青岛此次开出“大胆做”的正面清单,无疑具有更加现实的指导意义。
琐碎到规定如何吃饭,青岛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吃饭规定”与《意见》中的如下要求相关:政府要主动靠前服务,鼓励工作人员多与企业交流,多到企业调研,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制订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等等。
“禁区”则是政府和公职人员要遵守公务管理规定,不得向企业转嫁应由所在单位承担的费用支出。
进一步说,青岛做法的真意,是要把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与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有效对接起来。
也正基于此,《意见》同样需要企业家对政府关怀和社会支持给予充分理解和积极回应:同党政机关多联系、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要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青岛早已意识到,“官商不分、勾肩搭背”与“谈商色变、避嫌推诿”思想一样,都属“过犹不及”,同样不利于地方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而能让政商健康交往的药方,便是敢“亲”真“清”。
敢领“亲清”风气之先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2018年全国两会进一步强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才是阳关大道”。
近一段时间以来,在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背景下,专门发文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在地方政府中迎来了一个高潮,多省多市均有相关“动作”。
以往有关政商关系的界定中,“近与远”“管理与服务”,更像是哲学范畴的表达。如今,在更接地气的“亲清”理念指导下,青岛《意见》为政商打交道提供了清晰标准,为地方政府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新实践作出了探索性的有益尝试。
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大格局中,无论是党委、政府还是企业、个人,都要在法治基础上来处理双方/多方关系。从“怎么吃饭”中窥一斑而知全豹,做好政商交往规则的建构与执行,才是青岛出台《意见》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