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全球报道:权健59名经销商乘坐大巴遭削顶:公司失联 索赔无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0  来源:网易
核心提示:(原标题:权健风波背后 一场车祸消逝的生命)1月7日凌晨,据天津日报消息,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


(原标题:权健风波背后 一场车祸消逝的生命)

1月7日凌晨,据天津日报消息,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得知这一消息,权健案受害女童周洋的父亲在朋友圈写下了“善恶终有报”。三年的时间,终于等来了令他振奋的消息。但这一消息对于程宝宁、李晓晖、许利民等曾经的权健产品经销商及其家属来说,却五味杂陈。

三年多前,他们曾经抱着赚钱的梦想坐上了开往天津权健的大巴,希望能够加入这个权健这个“相亲相爱的大家庭”,但一场车祸,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三年多的等待,他们没有等来权健的安慰和赔偿,而是渐渐认清了权健的“伪善”。

回溯|无法到达的权健年会

三年多前,一场两死数十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在距离权健总部20多公里外的天津王庆坨路段发生,央视等主流媒体都对此事故进行过报道。但却没有人知道,事故车上的59人都是权健公司的“经销商”。

权健59名经销商乘坐大巴遭削顶:公司失联 索赔无路

央视报道车祸事故现场图

到2019年的1月26日,就是车祸发生整整四年,程宝宁的颈部仍旧留有后遗症,转动时会酸痛,至今还需要带着颈托辅助。

2015年1月26日程宝宁一行50余人乘坐“豫CD0670”牌照的大巴车,从河南洛阳前往天津权健总部,他们应邀参加权健公司组织的年会。年会是由时任权健公司战略委员徐俊组织的,在出发前还召开了动员会,权健安排了最好的食宿供大家参观学习,了解权健的产品和文化。

“车上大部分是权健的‘经销商’,小部分是被‘经销商’游说后有意加入权健的人,大家的目的都是去权健总部考察。”程宝宁说。

去往天津权健总部的大巴车是“经销商”们自己包的,每人大约300元。当天中午12点多,大巴车行驶到距离权健总部约20公里处的津霸公路王庆坨路段时,因司机疲劳驾驶,大巴车撞上了前方2.8米的限高杆,巨大的冲击力让限高杆把车顶切开,切口位置正处于乘客座位的正前方,事故造成2人死亡,54人受伤。伤者大多为颈部、面部挫伤、骨折。

左面部撕裂、颈椎骨裂的程宝宁坐在前几排的座位上,如今他对事故发生时的细节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只记得当时突然听见前车窗“砰”的一声巨响,然后有血迹喷洒到脸上,还来不及躲闪,左脸就感到了撕裂般的疼,然后就听见有人哇哇大叫。他只记得,后来车上受伤较轻的人很快展开了自救,有人报120,有人拦下了路过的车,很多伤者就是被一辆路过的卡车送到医院的。

权健59名经销商乘坐大巴遭削顶:公司失联 索赔无路

程宝宁受伤后的照片

对话|程宝宁:“没脸见她家人”

相对于死里逃生的程宝宁,堂姐程玲玲就没有那么幸运,坐在前排座位上的她当场死亡。留下两个孩子和一个破碎的家庭。程玲玲的丈夫许利民说,当天晚上他接到电话说爱人出了车祸,急忙赶到天津,但到了医院怎么也找不到妻子,后来去了交通队才知道爱人已经当场遇难,“让我辨认的时候,我当时就懵了。”

程玲玲是在程宝宁的劝说下前往天津参加权健年会的,堂弟跟她介绍了天津权健的产品和事业。对此程宝宁不愿意多说,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堂姐一家,“没脸见姐姐的家人”。程宝宁此前在洛阳当地种子公司工作,2014年夏天经人介绍了解了权健的产品,做了火疗的体验,还听了权健的培训课程。

“当时觉得权健很不错。”程宝宁说,他去参观权健总部印象最深的是权健的企业文化,束昱辉当时被认为是慈善家,权健在宣传中也总是把我们说成是“一家人”。

随后他开始做起了火疗生意,销售火疗产品。还向堂姐程玲玲介绍了权健,按照公司规定,如果堂姐程玲玲能够加盟,就会成为权健的会员,也就是程宝宁的下线。

许利民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因为一开始爱人的堂弟和堂妹都在做权健,也拉着他们家做,“妻子以前在工厂打工,月收入也就2000多块钱,听弟弟妹妹说做权健能赚钱,于是就动心了,去听了几次权健的培训课,回来以后就很相信权健说的那一套。”

后来妻子和堂弟还拉着他也去做过一次火疗体验,做完了确实是觉得“舒坦”点,可也没什么明显的变化。“我琢磨着既然是家里人拉着她做,那就做吧,自家亲戚怎么也不会坑人。”

于是,许利民就同意妻子跟着堂弟一起去天津权健总部参加年会,看看产品。但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李晓晖:“姐姐去世时还赔了不少”

另一位车祸遇难者李晓红的弟弟李晓晖则压根儿就不相信权健那套东西。“姐姐大学毕业后在洛阳一家公司做客服,收入不多但却稳定。朋友向她推荐了权健的产品后,她便被吸引进来,开始销售火疗产品。姐姐还曾想拉我一起做。”

“我姐让我做火疗我没做,我又没毛病,有毛病就去医院了。”李晓晖说,他也曾劝过姐姐不要相信那些东西,总感觉那种拉熟人当下线赚销售分成的方式像传销,就算不是传销那宣传听着也太邪乎。“我就觉得,好东西不用这么忽悠,但姐姐不听,我们作为亲戚也只能点到为止。”

通过几位车祸受害者的描述,权健火疗的销售体系基本总结成两句话,“相亲相爱好赚钱,拉上亲朋做下线”。

程宝宁说,他加盟权健时并没有与权健签订过合作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之类的文书,甚至都没有任何纸质版的约定。只是从权健那里拿到了一个8位数字的“编号”,有了这个“编号”,便算作是权健正规的“经销商”,可以从权健进货。“当时大家想着权健集团那么大,又有那些火疗的设备在,不会是骗钱,所以没有协议也继续做,能赚钱就行”。

“可最后赚到钱的都是权健的那些头头们。”程宝宁说,做了还不到半年,车祸就发生了。在这期间他通过销售权健产品只赚了一些产品利润,“那点利润根本不能算是赚。”

李晓晖则告诉记者,姐姐李晓红到车祸去世时,不但没赚到钱,反而赔了不少。“姐姐家就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做了权健之后,要先进货后销售,我当时劝姐姐一次不要进太多,但姐姐就好像着魔一样不听劝,结果进货没多久就出了车祸,投入的几万块钱全都打了水漂”。

后续|要不回来的赔偿

车祸发生之前,权健集团的人对这些“经销商”们都非常亲切,每次培训课上都给大家传递“权健一家亲”的理念,甚至相互之间都以兄弟姐妹相称。“经销商”们也被权健的“大爱”感动,在将要参加的权健这次年会上,“经销商”们还准备了很多精心的节目,其中有的节目就名为“爱天爱地爱权健”。

权健59名经销商乘坐大巴遭削顶:公司失联 索赔无路

权健活动时经常宣称经销商们是一家人

但是车祸发生当天,很多人就已经发现权健态度的转变。事故发生后,伤者都被送到了天津的医院,权健方面也很快派人到医院进行安抚,但安抚的第一句话就是:别说你们是权健的人,也别说是参加权健的年会,就说是自己出来旅游的。

“这句话让大家听了很诧异,来参会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程宝宁说,不过那个时候权健方面的人曾私下跟很多伤者说,公司未来会给与一定的赔偿,伤亡者本人及亲属就相信了权健,没有人对外声张此事,所以在当时对这起特大车祸的媒体报道中,都没有提到任何“权健”的字样。“我们当时都很乐观,觉得束昱辉是中国十大慈善家,给灾区捐过很多钱,花钱买个球员都舍得,对自己人那还不知道要拿出多少钱来补偿呢!”

待程宝宁等人在数月后养好伤后,他们发现权健的做法与自己设想的并不一样。2015年8月,多位伤者来到天津找权健商谈赔偿问题,权健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权健与此次车祸无关。在这次交涉中,来洽谈的伤者还被权健公司的安保人员扣留,直到他们交出通讯设备,删掉录音录像资料才被释放。

2018年2月,程宝宁又代表车祸伤亡者找到权健公司商谈,当时负责接待的韩部长只回答了他们很冰冷的一句话:车祸的事情已经解决完了。同时权健方面表示,该次会议是徐俊个人组织的,租用了权健的场地,权健公司并不是实际组织者。

“吃在权健、住在权健,请我们去的也是权健,怎么能说和权健没有关系呢?”程宝宁说,通过这两次交涉,他开始意识到了权健公司的“伪善”。 “他宣扬的那些慈善行动、社会责任都是假的,连自己的经销商出了事都不承担责任,他们还能履行什么社会责任呢?”

求助|错过的诉讼失联的权健

车祸过后,大巴车的保险公司给乘客赔了保,伤亡乘客拿到了一部分赔偿,但权健方面却一直不再有说法。

本来,程宝宁曾想坚持继续做权健的销售,但想起权健对外宣扬的“慈善”,心里就总是过不去这个坎,几个月之后便放弃了。

他的堂姐程玲玲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了一对刚刚上学不久的儿女,家中老父随后也身患重病,为此丈夫许利民只能一个人在附近打零工,一边养活儿女上学,一边照顾老人。另一个死者李晓红则也撇下了一个2岁的孩子。两个失去母亲的家庭,孩子都受到了影响,变得性格孤僻不爱说话。

受害者们后来曾经请了律师,律师给他们测算过每人从几万到二十万不等的赔偿诉求,但律师也说,因为拖得时间太久,已经过了民事案件的诉讼期,官司很难打,也很难执行。

现在权健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人被刑拘,权健涉嫌非法组织传销、虚假宣传案件被立案调查。又勾起了程宝宁等车祸伤亡当事人及家属对三年多前那段不堪事故的回忆。他们想到了权健至今未对他们履行的承诺,他们也担心权健公司的涉案会让他们的赔偿执行起来更加困难。问起几位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权健的看法,他们都说:“是不是传销我们说不清,但权健绝不是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企业,三年多来我们看到的都是权健的伪善。”

前不久,程宝宁曾去找现任权健洛阳分公司负责人的徐俊,但是已经联系不上,分公司也关了门。而记者连续几日拨打权健公司的电话,也都无人接听。对于下一步的维权,程宝宁说,“有些茫然”。

解读|“经销商”的索赔路

对于程宝宁等人的诉求,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认为,虽然车祸伤亡的“经销商”并不是权健公司的员工,也没有合作协议,但仍旧有权利主张赔偿。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37条 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周兆成认为,若权健公司经销商年会是由权健公司组织,权健公司作为组织者在组织群体性活动时,有义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如果权健公司不具备组织该活动的相关专业经验和实力,无法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可以不组织活动,既然组织了,就应该负责活动的安全。

此外,周律师表示,按照我国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实践中,也会出现诉讼时效的中止或者中断情形,则要看权健案件的具体情况。

周兆成表示,我国法律有关人身侵害的案件诉讼时效为一年。而权健被调查后,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仍然存在。但该起车祸的赔偿在实践中是否适用以上法律规定还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杨强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责任编辑:韩佳鹏_NN9841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