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昌获14088万元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获2018年产粮大县产油大县中央奖励资金14088万元,其中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3291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797万元。
据悉,获得奖励的县区包括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其中南昌县获得常规产粮大县奖励5190万元、超级产粮大县奖励1467万元、产油大县奖励100万元,新建区获得常规产粮大县奖励3640万元、产油大县奖励191万元,进贤县获得常规产粮大县奖励2994万元、产油大县奖励325万元,安义县获得产油大县奖励181万元。
据了解,产粮大县按照动态奖励机制,由中央财政每年根据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筛选入围获奖县,按因素法分配奖励资金;产油大县奖励入围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入围县享受的奖励资金不低于10万元。此次省财政拨付的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求主要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重点用于“粮安工程”中粮库智能化升级、政策性应急供应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工作;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个体使用方案须报省财政厅备案;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将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按要求统筹安排,合理使用。省财政厅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按照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管力度,并严格按照奖励资金的使用要求,加大对本地粮油产业的支持力度,确保我省粮油安全。(杨闲冬 记者 林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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