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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深圳2018年查处交通违法约911万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我市去年查处交通违法约911万宗“每年交通执法罚款多少例?总额多少?罚款用于何处?”1月20日,在深圳市六届人大七次会
原标题:我市去年查处交通违法约911万宗

“每年交通执法罚款多少例?总额多少?罚款用于何处?”1月20日,在深圳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南山代表团围绕交通执法罚款相关问题展开热议。多名市人大代表建议,应将交通处罚的明确数据告知市民。交警部门现场回应,交通罚款采取收支两条线,罚款全部交由市财政处理。

针对李继朝等多位市人大代表对交通执法总数、罚款总额以及罚款用于何处的询问,市交警局副局长刘小定现场回应称,交通执法相关数据存在延前和续后问题,2018年的具体数字尚不明确,预估2018年我市查处交通违法约911万宗,比2017年增长52%;总罚款22.93亿元,比2017年增加了4个多亿元。他强调,交通罚款采取收支两条线,罚款全部会交由市财政处理。

“深圳的处罚力度为何比较高?”代表们追问。刘小定回应:一是深圳市交通智能化程度比较高,查处力度大;二是当前处罚标准除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还要参考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特区处罚标准相对较高。

审议中,有人大代表反映梅林关存在堵路查处酒驾及部分高快速路远光灯处罚依据模糊等问题。对此,刘小定回应称,在特殊路段,车主有侥幸心理,高快速路、主干道容易发生恶性事故,梅林关等地方不能不管不查。但何时查、如何封道,之前是有具体规定的,当前执行得不是很好,接下来将进行整改。

代表们建议,在交通执法过程中,既要以法律为准绳,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基础上,也要体现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执法。(记者 罗立兰)

(责编:夏凡、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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