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造型是指构成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外部形态的美学形式,是被人直接感知的建筑环境的和建筑空间。 托、幼儿园建筑造型设计应反映公共建筑造型的共同规律及托、幼建筑自身所特有的环境特征及空间特征。它们都是通过各种造型相关的要素,如体量的组合、虚实的排列、色彩的处理、光影的变化及材料、质地效果等来创造托、幼建筑所特有的心理感觉与个性特征。
因此易展阳光设计中心在幼儿园设计方案中一直秉持一下原则:
1)幼儿园建筑造型设计应满足幼儿生理、心理及行为特征的要求。
2)幼儿园建筑造型设计应反映“新、奇、趣、美”的幼教建筑个性风格,并应处理好建筑内涵与形态之间的关系。
3)幼儿园建筑造型设计应符合公共建筑形式美的法则,即遵守统一与变化,对比与微差,均衡与稳定,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视觉与视差等构图法则。
4)幼儿园建筑造型设计应与园、所所在居住小区或居住区的建筑风格统一、协调。
易展阳光认为最棒的幼儿园设计应当是能够激发儿童创造力的场所,其本身就应当暗示着教育意义。开放的空间是使幼儿严格、有规律的生活更加丰富、活泼的手段之一,同时幼儿园建筑布局也应当考虑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让幼儿意识到自己处于幼儿园这个大的环境中,而不仅仅是自己的班级才能使幼儿真正的喜欢自己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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