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法修法废法 以良法促进重庆社会经济发展
蓝天下的重庆城区 记者 钟志兵 摄 (资料图片)
2018年,是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法制,通过“立法”“修法”“废法”,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一年来,制定法规和法规性决定5件、修订法规4件,打包修正法规25件,废止法规5件,审查批准自治县单行条例3件。
去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渠道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精心组织论证,努力保证立法规划具有科学性、全局性、针对性、前瞻性。认真贯彻全国人大有关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批准的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本届人大重点安排了财政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等方面的立法审议项目60个、调研项目44个。
同时,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我市机构改革全面启动之时,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明确相关执法主体,避免出现职责空档,确保机构职能在划转时无缝衔接、履行时合法有效。
作出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25件法规的决定,及时废止《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等5件法规,使立法紧跟“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步伐。
在制定法规方面,制定了《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对公共汽车客运的服务设施配套、线路站点设置、运营管理、服务安全等进行规范;制定《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对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民用航空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保障等作出规定;制定《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体育活动不少于一小时,明确设立全民健身日、健身月等。
在修订法规方面,修订《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明确各类主体植物检疫责任,细化生产流通环节检疫,加强疫区管理、疫情处理;修订《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对接机构改革明确管理职责,细化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切实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此外,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在法规草案起草、论证、审议每一环节都重视向社会征求意见。出台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和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供制度支撑。受全国人大委托,对民法典各分编、刑事诉讼法、个人所得税法、森林法等16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经研究论证后提出意见建议360多条。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首席记者 李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