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
《办法》明确,各级工信部门对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采取搜集、整理、建立档案;征集、收藏优秀代表作品;对其工艺技术秘密确定密级,依法实施保密;资助研究,资助品种和技艺的保护,资助人才培养等四项保护措施。
《办法》明确,符合条件并长期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制作的人员,由省工信部门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后,授予甘肃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评审工作每4年进行一次。甘肃省工艺美术大师实行日常管理和定期资质复审制度。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委员会每2年对全省工艺美术大师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复审中发现有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者;严重丧失艺德、弄虚作假者;连续3年以上或长期脱离工艺美术设计、制作者;拒绝参加复审者四种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部门审核后,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取消其大师资格。
《办法》还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传承作为建设文化旅游大省、强省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将传统工艺美术事业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信贷、信息技术服务和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本地区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发展和繁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工艺美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骨干带头作用,对在继承、保护、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鼓励引导社会各方积极捐赠,共同支持濒临失传的国家和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与技艺的发掘和抢救,并对工艺美术大师带徒授艺,传统工艺美术珍品精品的收购、收藏和征集以及传统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等给予重点支持。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田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