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528元,同比增长9.2%。昨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陕西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0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0.5个百分点。
收入水平在全国排名第20位
2018年,陕西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0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0.5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19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9位,增长8.1%,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13元,在全国30个省份中(北京市不公布农村居民收支数据)居第26位,增长9.2%,快于全国平均增速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
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
2018年,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161元,同比增加907元,增长8.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人均经营净收入3034元,同比增加404元,增长15.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5%;人均财产净收入1351元,同比增加171元,增长14.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人均转移净收入5982元,同比增加411元,增长7.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6.5%。
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2018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1.1个百分点, 城乡收入比为2.97∶1,较上年缩小0.03。
全年农民工总量753.8万人,比上年增加9.1万人,增长1.2%。其中,本地农民工217.3万人,下降1.5%;外出农民工536.5万人,增长2.4%。农民工月平均收入水平3787.7元,比上年增长9.9%。
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
2018年,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160元,同比名义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966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071元,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记者 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