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19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对2018年工作亮点及2019年工作安排进行了通报。据了解,2018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1%,比2017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空气环境指标多年来首次实现大幅改善;全省国家控制考核断面的水质优良比例75.2%,比2017年提高3.5个百分点,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恒秋介绍说,去年我省的蓝天保卫战首战告捷,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开展14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检查污染源15035个,发现存在问题点位7430个,整改完成4637个;公开曝光典型环境问题14批共112个;分16批向各地政府交办突出环境问题2502个。在全省气象条件与上年整体相当的情况下,大气污染指标实现“两下降一提高”,全省14个未达标城市(除黄山、池州)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2.1%;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3.6%,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1%,比上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同时,生态补偿机制日臻完善,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建立了“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共有121个断面纳入补偿范围,涵盖全省境内的淮河、长江、新安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要湖泊。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2018年1—10月,全省因断面水质超标,产生污染赔付金1.305亿元,因断面水质提升,产生生态补偿金1.997亿元,合计3.302亿元,以经济杠杆推动各市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了水环境质量。目前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正向市级全面拓展,全省已有15个市建立了市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此外,积极探索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补偿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省生态环境厅以各设区的市PM2.5和PM10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从2018年7月开始试行办法,共产生补偿资金合计6617.3万元,16个市均获得补偿。
为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对淮北等8个市开展省生态环保督察,实现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全覆盖。(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