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昌促就业出新规
1月20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南昌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从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开展职业培训、聚焦重点群体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
据介绍,南昌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足额参保缴费企业,按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贷款。
《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推进各类创业平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和指导服务,对在孵化基地内产生的物管、卫生、房租、非生产性水电费用按规定给予补贴。
对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培训主体开展各类培训,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调整至参保1年以上。
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青年大学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鼓励其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建设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支持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
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 (记者刘斐 实习生钟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