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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晚报:人社部 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4  来源:腾讯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人社部 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1月24日消息,人社部召开2018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

原标题:人社部 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1月24日消息,人社部召开2018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下一步,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加快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落地。

卢爱红首先通报一下去年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安排。

一、关于就业

2018年就业局势工作进展情况:2018年,就业局势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同比增加10万人,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降至近年来的低位。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1万人。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促进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出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和支持技能提升。

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平稳有序。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派2.8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积极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农民工就业平稳有序。

三是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创业支持力度。组织开展第三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3万多个创业项目参与活动。加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系列职业培训行动计划,培训力度逐步加大。全年累计开展政府补贴培训约1600万人次。

五是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台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周、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

六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人才流动公共服务日益完善。

下一步工作安排:

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是完善和落实稳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落地,发挥政策效应。

二是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化实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做好去产能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

三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展示交流等活动。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扶持力度。

四是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企业职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人群的职业培训行动计划。

五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落实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就业服务便民化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努力实现“月月有招聘活动,时时有就业服务”。推动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二、关于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参保扩面效果明显。截至2018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42亿人、1.96亿人、2.39亿人;全年三项基金总收入为5.6万亿元,同比增长15.28%,总支出为4.87万亿元,同比增长16.08%。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2.27亿人。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迈出全国统筹的关键一步。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继续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全年为企业降低成本1840亿元。

三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四是基金投资运营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和监督检查,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继续加强年金基金市场监管。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加快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落地。研究制定参保人员遗属待遇政策。探索完善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二是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经办服务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积极推进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

三、关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印发实施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工程、会计、自然科学研究等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制定职称评审管理规定、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等配套政策措施。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制度文件。

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出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意见,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在技能人才激励、培养、评价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30名中华技能大奖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受到表彰。开展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办等技能竞赛工作。

三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持续加强。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启动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制定出台。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任务,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监管。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

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出台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政策措施及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等政策。做好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备、“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举办等工作。

三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出台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实施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规范公开招聘工作。

四、关于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得到积极发挥。开展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评选。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发布工资指导线,2018年,15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2018年,全国各级人社部门公布重大违法行为2923件。

三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组织实施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夯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持续加强,治欠保支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下大力气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一步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及时纠正欠薪问题和消除欠薪隐患。依法严厉查处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黑名单”管理力度,加强欠薪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推进企业工资支付保障立法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政策。

三是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推进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制度,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适时发布相关薪酬和人工成本信息。

四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调解仲裁制度,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和方法,探索建立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完善裁审衔接和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

五、关于人社扶贫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实施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扶持发展扶贫车间吸纳就业、鼓励返乡下乡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扶贫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深入实施,社保帮扶政策进一步落实,人才人事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二是针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突出困难,加强工作对接和工作指导,建立信息直报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人社扶贫政策措施,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是我部接受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进一步推动提高了各项人社扶贫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18年,共帮扶388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大力实施就业扶贫。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抓好就业扶贫新政策落实,努力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

二是持续推进技能扶贫。对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大规模精准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深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化校企合作,开展对口帮扶,力争使每个有就读意愿的贫困家庭“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

三是积极推进社保扶贫。立足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重点推动落实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发挥失业保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作用。

四是加强人才人事扶贫。研究完善对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等倾斜支持的政策,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专家服务基层活动,选派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扶贫等服务。

六、关于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系列便民服务举措陆续推出。全面取消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制定领取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积极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完善远程自助认证功能,着力构建“寓认证于无形”的认证服务新模式。精简优化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推行异地业务“不用跑”、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启动实施就业失业登记、社保登记和用工备案办理登记“三合一”。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探索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等制度。同时,全面梳理了办事清单,制定了统一和规范全系统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指导意见,专项清理了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

二是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社保经办、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标准逐步规范。“互联网+人社”有序推进,电子社保卡、12333电话咨询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取得成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增强。

三是窗口单位作风得到改进。出台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经办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去年,我部委托国家统计局作为第三方,对人社政策,包括行风建设等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中,全国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方面的满意度比2016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说明抓行风建设的成效还是非常明显的。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规范标准流程。做好人社系统国标行标清理。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办理等事项,制定对外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优化服务流程。

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人社信用、社保卡线上服务等全国性信息化基础平台,加快推进人社领域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与国家基础信息库数据共享交换、与国家政务服务等平台实现对接。启动建设人社信用黑名单数据库并开展试点应用。

三是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开展业务技能比武活动,切实加强窗口经办队伍能力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开展“人社服务标兵”宣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负面案例,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

截至2018年底累计已有17个省区市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580亿元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的省份和基金委托规模都进一步扩大,截至2018年底,累计已有17个省区市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580亿元,已经到账的资金达到6050亿元,在这17个省区市里面,有9个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合同金额是773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基金投资运营工作,同时加强监管,推动实现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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