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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山东公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587人受到责任追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山东公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587人受到责任追究1月24日,受山东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孙成良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
原标题:山东公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587人受到责任追究

1月24日,受山东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孙成良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8个方面110项问题中,金额类问题31项,涉及资金196.09亿元,已整改178.79亿元,整改率91%;非金额类问题79项,整改率93%。通过整改,上缴国库13.93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4.23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29.23亿元,盘活资金38.19亿元,规范管理事项302件。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审计移送的312件问题线索进行了查处,587人受到责任追究。

3790余万元乱收费被退还企业

对于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不规范问题,16个省直部门22个二级单位已按规定收回欠缴的房租、物业费等114.39万元,补记资产1.07亿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13个省直部门和19个二级单位按规定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差旅费等14.77万元,制定、修订内部控制制度24项。

税收征管不够严格问题方面,少征的14.84亿元税款,已补征入库12.84亿元;多征的税款4087.18万元,已全部办理抵退;延缓申报税款的已补缴滞纳金3054.9万元。19户高新技术企业和131户小微企业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已全部落实到位。11个县依法依规清理了自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违规转引、返还税款问题加以整改,收回资金1915.2万元。

针对审计查出的乱收费问题,相关市县采取退还企业、收缴国库等措施对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共退还企业3790.12万元、收缴国库137.26万元。

4118万元重复领取的养老金被追回

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查出的问题,89个市县的34804家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已补缴32.95亿元;99个市县向死亡人员亲属下达缴纳通知或通过经办银行代扣,追回养老金或补助1951.04万元;93个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相互配合协查,清理重复享受的养老保险,追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4118.02万元。

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的问题,违规享受住房或货币补贴的304户家庭,246户被取消资格,腾退住房111套,收回补贴17.83万元,58户调整相关待遇;挪作他用的126套保障房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超过1年以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4515套保障房,1460套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9.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完毕

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省财政厅督促相关市县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债务资金早支出、早见效,同时督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公益性资产,推动企业规范化、市场化管理。3个市和9个县以公益性资产抵押等方式融资已归还28.01亿元,其余已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由于项目进展缓慢、工程未达到付款条件等原因造成5个市和21个县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市县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完善相关手续,并按工程节点拨付项目资金;1个市和5个县地方政府债券29.65亿元全部置换完毕;68家政府融资平台完成公益性资产剥离。

为防控金融风险,8家银行分别收回向房地产、“两高一剩”行业提供的融资59.05亿元、4.36亿元,6家银行通过增资扩股、资产置换、提前兑现等方式解决虚假处置不良资产问题,7家银行对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混同投资问题进行清理规范,9家银行收回空转信贷资金34.06亿元。

3811万余元污水处理费被追缴

针对审计查出的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经整改,51处违章建筑、42处养殖场和采砂点已拆除或停止营业活动,67家企业废水排放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54家企业已办理排放许可证,51个未按期完工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已完工47个、20个未开工项目已开工13个、12个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项目已采取接入新管网等方式发挥效益,7个市和13个县追缴污水处理费3811.79万元、清理追缴排污费2264.08万元。

审计查出的24座关停煤矿未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问题,16座煤矿开采的土地已全部自然恢复或人工平整,8座完成恢复治理5597.75亩,其余由各级政府和企业按计划治理。

三类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纠正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完成整改,但也有部分问题情况较为复杂,尚未得到全面纠正。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一是有些问题因政策尚不完善,涉及多个部门或多个主体,需要沟通协调,合力推动解决。如驻济以外省级预算单位尚未完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等问题。二是有些问题需要履行相关必要程序,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到位尚需一定时日。如保障性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问题、项目建设进度慢造成的专项资金未能支出问题等。三是有些资金未收缴到位问题,属于企业破产或经营困难等所致,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推进解决。如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少征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等问题。

为此,审计机关将督促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整改,严格落实整改销号,确保真整改、改到位。(赵小菊 郑茂霞 樊宇明)

(责编:聂俊穹、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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