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去年检察机关起诉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等325人
护航民企 以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去年检察机关起诉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等325人
● 在办理案件中,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把握办案时机和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落实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
● 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市检察院非常注重创新机制,推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制度化
● 据统计,去年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走访回访310人次,企业282个,其他人员接访走访回访478人次,企业286个
1月24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总结了我市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经济方面所做的努力。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325人,监督立案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8件,办理涉民营企业产权纠纷申诉案件147件。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监督纠正相关机关的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着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据介绍,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向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收“保护费”、强迫民营企业交易、到民营企业寻衅滋事等犯罪。
同时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严厉惩治国家公职人员在项目审批、医药购销等环节和领域“索拿卡要”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的犯罪,保障民营企业安心放心经营;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妥善处理产权申诉案件,实事求是甄别、纠正涉产权纠纷案件。
该负责人介绍,市检察院注重改进方法,努力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效。在办理案件中,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把握办案时机和办案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落实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坚决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为此,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人员慎用羁押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人员审慎起诉;用好用足法律手段为民营企业追赃挽损;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该负责人表示,在办理民营企业劳动争议纠纷监督案件中,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正确处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与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既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支持民营企业依法管理,防止因劳动争议纠纷导致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停顿甚至破产关闭。
创新机制护航民营经济
常态化法律服务惠及民企
据介绍,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市检察院非常注重创新机制,推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制度化。
首先,市检察院制定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5条意见”,拿出保护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10条“干货”,评选出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十大精品案例,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涉民营企业犯罪立案监督,涉民营企业案件质量评查“三个专项工作”。
其次,建立打击虚假诉讼工作联动机制。市检察院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查处虚假诉讼中加强配合与协作的指导意见》,实行信息共享,无缝对接,推动有效制裁虚假诉讼,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此外,市检察院还建立与工商联的协作联系机制。市检察院经与市工商联共同研究,成立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开展联合调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等工作形式,促进了双方的联系沟通。区县院与区县工商联也建立了相应联系机制,共同推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市检察院建立了定点联系民营企业机制。全市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联系服务500余家民营企业,由院领导或资深检察官负责联系辖区民营企业,与工商联共同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法律服务,帮助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最后,市检察院还建立常态化法律服务机制,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深化“莎姐”法治品牌效应,将民营企业纳入普法重点对象,制定了“‘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活动方案,集中组织走进百家企业以案说法,开展个性化法律宣讲。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在民营企业、产业聚集区和工业园区开展活动112场次,送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288次,帮助提高企业及职工依法诚信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提高服务保障靶向性
各级检察机关一年走访民企568家
据介绍,为更实更细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的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的能力水平。
据悉,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每年专题研究并纳入党组重点工作。在全市检察长会议等会议上,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院对民营企业案件,院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指导、亲自把关,检察长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涉民营企业案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市检察院要求各业务条线积极贯彻落实细化相关工作措施,如公诉条线成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小组,由市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任组长,公诉部门负责人和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为成员,统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为提高对民营经济服务保障的靶向性,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到秀山县走访服务规模以上民营企业7家,市院其他领导走访23家,收集、了解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此外,其他市检察院领导赴各区县专题调研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的相关情况,虚心听取人大、政协、商务局、工商联、农委等部门,以及民营企业家对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工作。
据统计,去年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走访回访310人次,企业282个,其他人员接访走访回访478人次,企业286个。
本报记者 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