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鼓励公众投诉举报 医疗卫生行业违法
25日,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江西省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鼓励公众投诉举报医疗卫生行业违法情况
江西省提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2020年,所有医疗高风险、医疗技术高要求的专业均成立省级质量控制中心;各设区市参照成立市级质量控制中心,对取消准入审批的医疗技术进行抽查考核。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拓宽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通过“12320”等投诉热线投诉举报医疗卫生行业违法情况。规范投诉举报的处理流程,提高投诉举报回复的效率和满意率,加大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力度。
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实行电子化注册
我省将强化综合监管措施,加强全过程全行业监管。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办法。实行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逐步推进网上审批,加快推进“一次不跑”改革,积极推行承诺制,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二证合一”。
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强化对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监管。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等情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探索推行护士多机构执业
我省将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加强对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监管。开展特殊医疗技术或诊疗行为,应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医师开展多机构执业,应按要求做好备案;探索推行护士多机构执业。
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强化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继续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并与职称聘用、评优评先等挂钩。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巩固部门间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线索移交、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建立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依法吊销严重违法医疗机构的专业许可证。
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我省提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记分办法和处罚措施由卫生健康部门制订。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