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春佳节临近 拒燃烟花爆竹
2019年农历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集中燃放会对空气质量产生巨大影响。1月28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向全省发出《同在蓝天下 共爱一个家 拒燃烟花爆竹倡议书》,呼吁全省人民身体力行,远离烟花爆竹,让广东的空气更清新,让广东的天空更蔚蓝!
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因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不力,2017年、2018年春节期间全省分别有1个和3个地市出现了大气重污染过程。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于近日下发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函》,建议各地级市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辖区管控工作需要,及时发布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公告。
实际上,从国家到地方不少法律法规都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内容,如果违法规定还将受到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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