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一号文发放稳就业礼包:岗前培训领补贴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1月29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今年南京市政府一号文《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公布。实施意见共有5大举措22条,包含了一系列利好消息,包括岗前培训能领补贴,博士房补提升一倍,每月达到2000元等。
困难企业享受社保费缓缴,最长6个月
根据实施意见,经认定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小微企业招用经认定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019年可参照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1年的岗位和社保补贴。
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每年举办常设性或专场招聘活动1000场次以上,为一次性裁员30人以上的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帮助失业人员及时就业。
稳就业首先要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当年国际金融危机时,全市共认定145户困难企业,这次政策含金量较高,适用企业的范围可能随之放大,困难企业认定户数估计会有所增加。
在具体认定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工信、税务、国资、文资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具体认定。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相关举措,是南京特色。此外,省里的文件明确“对一次性裁员50人以上的企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南京主动加大服务力度,提出“为一次性裁员30人以上的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帮助失业人员及时就业。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
南京鼓励企业大规模开展贴近产业发展、岗位对接度高的岗前培训,培训结业后给予150元/人的一次性企业岗前培训奖补。
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组织开展的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针对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在宁高校大学生、新成长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取证的学员按规定给予相应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培训期间,每月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已享受低保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与以往相比,此次市政府一号文《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放宽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在2019年、2020年两年内,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博士房租补贴提升至每月2000元
根据此次市政府发布的一号文,南京还优化升级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有效吸纳更多学历型和技能型青年人才来宁就业创业,注重帮助企业引进硕士、博士等高学历人才,将企业博士的安居租赁补贴提升至每月2000元,为外地来宁求职面试大学生核发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青年大学生成功创业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奖励。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原则上3—6个月,最长12个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有效吸纳更多学历型和技能型青年人才来宁就业创业”是2019年市委一号文的要求,博士的安居租赁补贴原来是每月1000元,现在提升至2000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经过测算,大约会有400人享受这一利好。另外,就业见习范围扩大以后,每年新增约1000人,新增发放见习补贴约1000万元。(徐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