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显示,一年来,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8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8件,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59件。
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8件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8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8件,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59件。研究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列入规划的项目共83件,内容涵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完善人大制度等方面。
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回应人民群众对城市治理创新的新期待,出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落实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要求,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加快重点领域立法,集中清理涉及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62件,一次性打包修正11件,制定水文条例、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修订工作正在进行。同时,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并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705件建议全部办结
一年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3个,开展专题询问3次,对10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其中,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听取审议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围绕“三个经济”,开展自贸区建设、中美贸易摩擦对陕西经贸影响等专题调研。围绕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活动部署,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对面开展专题询问。
推动解决民生突出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听取审议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开展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专题调研,推动政府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规范民办教育有序发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推动解决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加大督办力度,推动解决合理合法诉求。
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2件议案、705件建议和闭会期间提出的8件建议全部办结。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
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24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3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
批准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的报告,作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并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和履职监督。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严格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落实监察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等重要部署,加开3次常委会会议决定任免。听取审议1名副省长、2名厅长和1名副检察长的履职情况报告,报告人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