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日前,六届深圳市委第八轮巡察暨全市社区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区两级58个巡察组将对247个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党员小李所在社区刚好是本轮巡察对象,由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上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董事长多次要他提前查一下账,把以往未过会的大额支出“处理一下,把账做平”。小李自觉不妥,于是问纪律君,如果按照要求做了,会有什么后果呢?
“纪律君”如是说
巡视巡察是从政治的高度去发现问题,因此也被称为“政治体检”。根据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做好被巡准备,配合巡视组巡察组的工作,是被巡单位的职责。但打着提前自查、做好准备的幌子,弄虚作假,糊弄巡视组或者巡察组,就万万要不得。
考虑到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2018年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专门新增了第五十五条关于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即: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那么,干扰巡视巡察或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具体有哪些情形呢?《巡视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由此可见,如果小李在账目上作假,不仅在财务上违法,还在巡察中违纪,将是错上加错。
(责编:夏凡、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