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宁下拨165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2018年,西宁市先后发生多起自然灾害,为妥善安排好去年以来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春节前,西宁市下拨的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650万元将发放到位,专项用于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补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为确保“暖心钱”的专款专用,西宁市在确定对象时突出灾情轻重,根据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的程度、经济状况、自救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严格把关,区别情况,分类救助。严格按照《青海省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等规定,立足灾情实际在15个工作日内补助金发放到位,着重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 西宁市民政部门要求各级民政局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将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西宁市民政局还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和救助对象的真实性专项检查。
(责编:马建辉、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