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深圳市纪委监委对2018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改革创新工作进行总结。指定管辖工作指引、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若干措施、向基层派出所派驻纪检监察专干等工作被评为2018年度“十大创新项目”;深圳市原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堃严重违纪违法案,扫黑除恶、严打“保护伞”系列案,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段传尧严重违纪违法案等被评为年度“十佳案例”。
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改革中深化、在探索中前进,着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此过程中,涌现了一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社会评价良好的创新项目;查办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影响较大、体现较高执纪执法水平的案件。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评比,选出了体现深圳特色、突出创新性、具有实效性、有推广价值的十个创新项目和十个精品案例。
这十大创新项目为:
1、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指定管辖工作指引:
对指定管辖案件的审批、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处置、移送司法等环节进行全面规范,设计了科学合理的办理模式,填补了监察体制改革后有关制度空白,在全省率先破解指定管辖难题。
2、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若干措施:
针对监督执纪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十个方面提出了防止利益冲突的具体举措,要求公职人员不仅及时如实报告、处置自身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而且要及时纠正、制止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的利益冲突问题,对于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实现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的向基层派出所派驻纪检监察专干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推动出台向基层派出所派驻纪检监察专干工作制度,对全市所有派出所派驻纪检监察专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有效覆盖延伸。
4、坪山区纪委监委的党风廉政大数据平台:
开发建设集大数据分析、日常监督、业务应用、数字教育等4大板块10余个子系统的党风廉政大数据平台,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实现让数据“开口说话”,为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线索和精准掌握情况提供了便利,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5、市纪委监委第七、第十一纪检监察室联合福田区、龙岗区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方式:
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出台了《日常监督十种方式的工作指引》,以“一库八应用”为核心打造覆盖市区两级的日常监督平台,完善廉情收集、抓早抓小、“微巡察”等监督机制,有效破解日常监督难问题。
6、南山区纪委监委的受贿行贿一起查机制:
通过“实行智慧调查模式”、“监理受贿行贿跟踪监督卡”、“行贿人不当利益追缴”、“企业内部风险防控”等措施,探索建立受贿行贿“同步调查、同步追赃、同步处置、同步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行贿行为,树立了正风反腐新思路、新理念,对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7、宝安区纪委监委的社区监察专员办公室:
推动在社区设立纪委和监察员办公室,每个社区配备一名专职监察员,参与社区监督执纪问责,开展谈话提醒、廉政制度建设、廉政教育宣传等工作,实现对社区“微腐败”问题的有效监督,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人员保障,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体系。
8、龙华区纪委监委的对受处理人员回访工作制度:
对受前三种形态处理人员开展全面回访,掌握处理后续情况,带去组织的关心爱护,唤醒回访对象党员意识和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帮助回访对象卸下思想包袱、重树信心。通过个案回访剖析,发现所在单位制度漏洞,推动标本兼治。回访工作拓展和彰显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内涵,切实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了实处。
9、龙岗区纪委监委的运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
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忏悔录,运用“个人自学+主题教育+专题课程+组织生活会”“四位一体”方式,推动忏悔录警示教育进党委、进支部、进党校、进党课,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10、福田区纪委监委的“改革再出发、作风再提升”纪律作风建设活动:
紧盯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突出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目标导向,通过“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学习讨论、“点、提、评、查”开门找作风问题、作风建设谈话提醒等措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工作纪律以及不收手不收敛等违纪违法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记者 任琦 通讯员 深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