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省财政顺利完成2018年政府债券发行任务
2018年,青海省财政坚持政府性债务紧管理和经济发展强支持并重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和深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府债券发行机制,全年共发行债券473.764亿元,为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债券,引入8家券商,承销团成员数量达到23家,实现了发行场所多元化。特别是首次打造全国创新项目收益债中的第十二类专项债—全国首单医疗卫生专项债并顺利发行,为医疗卫生领域创新了融资渠道,成为全国先例。
青海省财政探索研究制定债券管理办法,健全偿债保障机制,制定全年发行计划、全省债券还本付息台账,提高了债券发行管理的科学性、计划性。充分利用银保监会、交易所政策支持,债券投标倍数达到10倍以上,债券发行利率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融资利率。
为有效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省财政利用政府债务限额空间,化解省级公立医院银行贷款部分债务,开展西宁中期票据、海东企业债券以及省本级中期票据共119.4亿元债务置换工作,确保置换债券任务全面完成,特别是省本级中期票据置换工作,节约财政成本28亿元。
由于债券发行取得的突破性成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召开的2018年度债券市场优秀参与机构与个人表彰大会上,青海省财政厅获评“2018年度地方政府债券优秀发行人”以及2018年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开拓创新奖”。
(责编:马建辉、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