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各区县(市)将建湿地保护协作组织
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哈尔滨市自然生态保护存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各区县(市)要于6月底前建立议事协调制度,年底前建立湿地保护协作组织,推进辖区内湿地保护工作。市、区县(市)两级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力争到2020年年底,全市湿地资源面积减少和功能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毁湿案件全面查处,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少于20万公顷。
我市将开展自然生态及资源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湿地、森林公园等重要自然生态功能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乱侵滥占林地、湿地等自然生态及资源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以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占用自然生态资源以及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开展全市林地、湿地清理回收专项行动,建立违法毁湿、毁林台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我市将实施自然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恢复修复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制定全市生态修复规划、方案,分期分批推进落实。对清理回收的违法违规占用的自然生态资源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有条件的立即还林还湿;条件尚不具备的,制定还林还湿规划,分步推进。实行生态修复工程样板建设,带动全市自然生态环境全面恢复。
我市将建立督察督办及责任追究机制。采用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踪问效,推进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进展明显滞后的,要适时进行通报、约谈;对整改不彻底、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阴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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