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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财经频道:易会满 赴上海调研科创板 强调好事办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3  来源:网易
核心提示:(原标题:易会满对外“首秀”,赴上海调研科创板,强调好事办好)新京报讯 2月23日,证监会官网披露,2月20日至21日,证监会主

(原标题:易会满对外“首秀”,赴上海调研科创板,强调好事办好)

新京报讯 2月23日,证监会官网披露,2月20日至21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围绕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有关问题,带队赴上海听取市场机构对相关制度规则的意见建议,并调研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改革准备工作。

易会满在上交所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科创类企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表的意见建议。各市场机构围绕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定价机制、交易制度、减持制度、券商跟投、红筹企业科创板上市等热点问题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易会满指出,落实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项重大改革任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证监会及上交所责无旁贷,各市场机构也责无旁贷。要牢牢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服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改革定位,尊重市场规律,强化市场约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机制。各市场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准备,确保这项改革成功落地。

易会满表示,证监会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征求意见工作,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

易会满听取了上交所关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准备工作及对相关重点问题考虑的汇报。他要求,要加强工作协同,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推动改革的合力,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紧盯时间节点,把好事办好,把大事办好。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聚焦发行上市审核、提升持续监管能力、优化交易制度、严肃退市规则、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加强新闻舆论宣传等改革重点工作,稳慎实施好这项重大改革。要加强全过程监督,守牢廉洁底线。

作为资本市场的又一重大改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受到市场各方关注。来自上交所的消息称,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相关工作正“多线并进”有序推进。

易会满上任4天后,科创板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1月26日,易会满正式担任证监会党委书记,成为新一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上任4天后,证监会连同上交所发布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监管办法、实施意见及具体细则,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强调,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实施意见》指出,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相应设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防控好各种风险。

《实施意见》明确,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合理制定科创板股票发行条件和更加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上交所审核工作的监督,并强化新股发行上市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上交所共收到500余份意见反馈

1月30日,上交所就科创板及注册制试点的6项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意见征集已结束,共收到500余份意见反馈。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对所有意见进行梳理和评估,将与证监会的上位规章统筹后作出修订完善,争取早日正式发布实施。按照“急用先行”思路,上交所将分两批制定并发布实施配套细则和指引。

与此同时,科创板及注册制试点的人员配置和系统保障工作正加快“落地”。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日前调整了部门组织架构并成立了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科创板公司监管部和企业培训部等三个一级部门。新设部门的主要职能包括材料受理,项目审核,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并购重组监管,科创企业以及投行等中介机构培训工作等。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审核系统和发行系统上线进入“冲刺”阶段的同时,对储备企业情况的摸底、风险防控、投资者教育等重头工作也在密集有序地推进之中。

反馈意见聚焦上市审核、投资者适当性

据上交所披露,征求意见期间,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先后分赴上海、北京、深圳、成都四地召开了9场片区座谈会。全国113家证券公司、13家基金管理公司、24家代表性创投机构、5家保险资管企业、6家律师事务所和4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个人投资者代表参加了片区座谈。

参会代表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中有关发行承销、上市门槛、交易行为、监管执行、中介责任、法律衔接、司法配套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科创板6项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全面性、系统性和整体性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符合市场预期。

参与上交所座谈会的保荐机构认为,目前上交所征求意见稿对科创板的定位还不够明确,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的审核标准和交易所与证监会的分工,建议由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发布标准,用于判断发行人行业,同时可以考虑建立预沟通机制、负面清单等。

此外,鉴于科创板在发行、定价等方面的创新实验性,征求意见稿引入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

市场主体对此表达了不同观点,部分与会代表建议不设置投资者硬性指标,而是灵活处理,如放开对会计师、律师等具备专业知识人群的门槛;部分与会代表则认为目前的门槛设定合理,与科创板风险性较强的特质相适应。

“科创板风险特征较为明显,设置50万元门槛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后续会出台投资者适当性操作指南,适当考虑投资者专业能力。”上交所方面表示,目前的设计较为谨慎,总体思路是逐步试点、分步推出,后续可能还会考虑推出做市商制度。


肖琦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全浩责任编辑:肖琦_NN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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