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交通秩序整治工程,不断提高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制定并实行公开承诺和保障措施“双十条”。
公开承诺“十条”:
一、延长服务时间。所有交管服务窗口实行6天工作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缩短审批时限。机动车所有人住址迁出或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登记地车管所提出申请变更登记,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至当日办结。
三、推行“一证即办”和“一窗通办”。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持本人身份证“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实现“一次办、马上办”。
四、实现异地检验。推行跨省异地检验(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全国范围异地“通检”。
五、开展检验预约服务。推行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车检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六、驾驶证异地申领。省内异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其他省份人员,凭在我省任一地市办理的居住证,可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七、减免申请材料。办理业务过程中,免予复印身份证明,免予填写申请表格,免费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逐步免予提交。
八、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行异地交通违法扣分罚款本地处理机制;机动车通行证办理年内全部实现网上审批、签发电子通行证。
九、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力推行自助服务。
十、推行代办服务。推行交管业务邮政等社会网点代办服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3日内邮寄送达,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趟”甚至“不跑路”。
保障举措“十条”:
一、全面践行新时代全媒体群众路线。通过融合媒体信息,更好地倾听民声。
二、落实政务公示。通过局官方微博“石家庄交警”、官方微信“石家庄公安交警”和“石家庄车驾管在线”、公安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等,设置固定栏目,方便群众随时查询。
三、开展规范执法。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持续缩短服务半径。增设便民服务窗口,延伸服务网点。
五、提升服务水平。组织全体民警及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培训。
六、加强内部监管。对违规业务实行“零容忍”。
七、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网络大V、企业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律师等责任心强、有较高监督水平的社会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
八、建立效能考评机制。结合社会监督做出综合考评,公开考评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九、加强交管政务平台建设。切实解决政务APP运行“僵尸化”、服务热线打不通、举报箱成摆设等问题。
十、强化督导问责。对发现的行政效能问题“零容忍”,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