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娱乐 » 明星 » 正文

全球娱乐报道:最新信息 霍建华林心如非法同居 二审败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5  来源:搜狐网
核心提示:新京报讯(记者 张赫)3月25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称霍建华、林心如夫妇起诉宋祖德侵犯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根

新京报讯(记者 张赫)3月25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称霍建华、林心如夫妇起诉宋祖德侵犯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

根据案件播报,2017年5月22日,宋祖德曾在微博发布了一篇标题为《霍建华与林心如竟然没有领结婚证》的文章。该文章通过偷换“领结婚证”与“缔结婚姻关系”等词汇概念的方式,公然宣扬霍建华与林心如“非法同居”等虚假信息。随后霍建华、林心如以侵犯名誉权,将宋祖德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一审中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定,宋祖德侵害了霍建华、林心如的名誉权。判决被告宋祖德须在涉案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二日发布致歉声明分别向原告霍建华、林心如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霍建华、林心如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100000元,两案合计200000元。 但宋祖德不服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3月25日,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悉,该判决系终审判决。

新京报记者 张赫 编辑 吴奇函 校对 刘军

原标题:造谣霍建华林心如非法同居,宋祖德二审败诉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