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响水爆炸大坑废水已转移4000多吨)
新京报快讯 据江苏生态环境官方微信消息,根据生态环境部现场工作组和省指挥部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继续开展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应急监测。监测人员继续对事故点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开展大气监测,监测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对新民河、新丰河、新农河闸坝口,灌河入海口,厂区排污口下游开展水质监测,监测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苯胺、挥发性有机物。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组要求,增加对污水处理厂、新民河出水及事故核心区域土壤进行采样监测。
二是切实推进受污染水体治理。生态环境部工作组组长召开会议,要求各方按照污水处理方案,加强合作,形成书面要求,明确责任和任务,确保污水得到妥善处置。26日上午,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带队现场督查园区内污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已修整投入运行,每小时处理废水量约为120吨。现场连夜施工铺设应急污水管道,对爆炸大坑废水进行抽送转移,已转移废水4000多吨至裕廊中转池内。新民河活性炭坝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处理后水质经监测已达标,现正逐步外排。
三是严格做好坝体巡查。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每个坝口均配有一台挖掘机,搭建看护房(棚),安装了视频监控,并准备了应急沙(土)袋。应急人员18人分3班,每班6人,每个闸坝实现2人3班工作制,每小时巡查一次,防止河水大潮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配合“3·21”响水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通过江苏生态环境“两微一端”及时发布生态环境应急响应进展情况。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工作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确保“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力保闸内污水不外泄;在生态环境部工作组指导下,继续配合盐城市委市政府做好四类废水处置工作;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新民河出水水质监测,监督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