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与全国人大系统全面对接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人民网北京3月28日电(孟竹)今天,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书面听取《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以来暨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介绍,根据备案审查条例和规程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京政发文件形式发布的规章、决定、命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 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257 件,其中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和决定37 件、其他规范性文件 203 件;各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17 件。2018年,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20 件,报备率 100%。
北京市政府和各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经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审查,未发现备案规范性文件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或其他不适当问题。此外,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积极推进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电子报备工作,督促市政府法制办按时报送 228 件现行有效政府规章。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向社会公开工作。继2017年5月首次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常委会2016年度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后,继续逐年公布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市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将与全国人大系统全面对接
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调研并将适时出台备案审查工作规范。记者获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与全国人大系统全面对接。
下一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对北京“两院”制发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初步调研的基础上,紧密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制度建设的进程和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审查标准、健全审查程序、明确纠错环节,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明确、协调、统一的规范。
在备案审查中,如果发现存在违法或者不适当情形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及时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研究意见或审查意见,对经审查确实存在需要纠正的问题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对于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进行反馈。
据悉,建设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要求,也是加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现实需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下一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推进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开发辅助审查功能,提高审查工作效率。此外,完成与全国人大系统的全面对接,推进工作及时跟上全国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整体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