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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保姆偷子26年续 当事母亲起诉河南高院索赔295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08  来源:搜狐网
核心提示:来源:看看新闻因为23年前作出的一份结论错误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被重庆一位丢失儿子的母亲朱晓娟告上法庭。

来源:看看新闻

因为23年前作出的一份结论错误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被重庆一位丢失儿子的母亲朱晓娟告上法庭。重庆市渝中区法院近日已立案。

1995年12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兰考县公安局委托,对被拐卖儿童许盼盼与程小平、朱晓娟夫妻是否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进行了法医学鉴定,其结论是:许盼盼和程小平、朱晓娟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然而,2018年2月5日,朱晓娟拿到重庆警方的“鉴定文书”,鉴定结果显示:盼盼与朱晓娟、程小平“亲权关系不成立”。失散26年的亲生儿子另有其人——来自南充的刘金心,被重庆警方亲子鉴定,与朱晓娟、程小平“符合双亲遗传关系”。 重庆警方的最新鉴定,推倒了此前河南省高院的鉴定。

朱晓娟有些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冲突,“22年前,一纸亲子鉴定,让我从河南开封领回儿子,抚平了失子的伤痛;22年后,又一纸亲子鉴定,哐当,亲生儿子从天而降,发现之前一直错养着别人的孩子”。

朱晓娟和亲生儿子刘金心

朱晓娟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讨要一个说法。2018年4月10日上午,该院独家回复记者,称非常重视此事,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这个事件中的每个细节进行认真核查。2018年6月11—13日,河南省高院一行三人在重庆向朱晓娟通报称,经过全面的调查,亲子鉴定报告结论错误,是因为二十多年前技术不成熟造成,但整个过程中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朱晓娟要求河南省高院对她和两个儿子作出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河南省高院一方“只愿意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再给予一定补偿,补偿原则是按河南当地年平均工资标准补三十几个月”。结果不欢而散,双方再未联系。

2018年9月,朱晓娟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诉河南省高院侵权,请求法院判令河南省高院赔偿她因侵权行为而给她造成的损失195万元,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朱晓娟在起诉书中称,二十几年前正是基于对河南省高院鉴定结论的无限信任,她误以为寻回了丢失的儿子,抚平了“失子之痛”。但二十几后又是一纸鉴定结论,把她已经愈合的伤口又撕开了一条血淋淋的口子。

“由于河南省高院的错鉴行为,给我造成了无法弥补、伴随终身的伤害。”朱晓娟说,“如果说经济损失尚可计量,那么在生理和精神层面上的损害以及整个家庭被改写的命运将永远无法被修复和逆转。为了这23年的含辛茹苦,为了一个母亲的不屈和尊严,我特提起诉讼,希望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这纸缴费通知书让朱晓娟犯了难

2019年3月中旬,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4月4日朱晓娟收到法院的缴费通知书,需要预先缴纳诉讼费30471元。这让她犯难了,“相当于我不吃不喝一年半的退休工资收入,这笔费用对我来说确实是天文数字”。朱晓娟2007年已离婚,2013年12月退休,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她告诉记者:“除了退休工资每月2000元,我没有其他任何固定收入,存款更所剩无几。儿子工作不稳定,且常年在外地,收入甚微。母亲的退休工资则全部用于治病。”

她向法院申请免交减交或缓交诉讼费,但是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审批未予以通过,“他们认为我既不是低保户也不是残疾人,不符合减免或缓交诉讼费的条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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