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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侵占了我们的公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3
核心提示:最近网络上经常爆光有开发商侵占业主公共用地的新闻,没想到这种事在长沙县暮云镇西湖村“龙湾国际社区”这个小区里上演。今年十
       最近网络上经常爆光有开发商侵占业主公共用地的新闻,没想到这种事在长沙县暮云镇西湖村“龙湾国际社区”这个小区里上演。
       今年十月底,时隔一年多后,当我来到“龙湾国际社区”时,小区里原本留在1127栋北面用作小公园的空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两栋联排式的别墅,紧紧的挨着1127栋。在公园建好后的这个时节,小公园里应该是一副这样的景象:香樟等常青树木依然青翠,而有的秋叶已经悄悄泛黄,老人带着小孩晒着秋阳,欢声笑语。如今只有几个老人家在唉声叹气。
       我向一个老人打探了这里变化的经过,原来事情竟是这样不可思议!原来这里的业主在2012年购买了五矿建设(湖南)嘉和日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并于当年的九月交付给全体业主。根据开发商的销售宣传资料及当时的规划,1127栋北面为一片绿化小公园,但长沙县城乡规划局于2013年7月在未通知1127业主,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违法批准了开发商规划变更的申请,同意将1127栋北面的绿化小公园变更成联排别墅(1143、1148栋)且1143及1148与1127的间距为零,严重影响1127的采光,通风和隐私,降低了1127的性价比。这是严重侵害这里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通过查找资料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公示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城乡规划公示应当采用现场公示、社区公示和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网站公示的形式,批前公示并应在《长沙晚报》刊登目录。第十五条规定,前款规定的批前公示主要内容包括:修改说明、修改依据、修改前后的相关图纸、各项控制指标的改变情况、公示意见受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等。
       而长沙县城乡规划局却为何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未按《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公示暂行规定》在现场进行公示,未在《长沙晚报》上刊登目录,未按规定公示修改说明、修改依据、修改前后的相关图纸等。根据该局事后提供的所谓的公示材料,文字说明为“拟调整规划情况:原1143-1148住宅形式为平层,现修改为联排住宅”并非修改1143-1148住宅的位置,但图纸上的变更又明显为位置的变更。该局事后提供的“公示材料”既无公章,也无公示日期。
       通过了解调查后我在沉思:为何损害平民百姓利益的事总是屡见不鲜,而在这里长沙城乡规划局与开发商之间是不是有着利益的勾结?我们只是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却是如此艰难!现在国家正开展党的群众实践路线活动,进行反腐反贪,我相信有关部门一切会查清事实,还业主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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