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视频拍下李越最后一天上班的情形。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 颜鹏 摄
贺先生给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提供了数张李越在3月份的考勤表,表中确有“3486.49”这个数字。
据悉,李越上的是中班,每天13时上班,22时下班。但南都记者从考勤表中看到,3月份李越每天的下班时间几乎都超过22时,超过23时下班的天数也不少。
4月11日,李越上的最后一天班,下班时间则在当天的23时17分。
对于家属所说的加班时长,讯捷公司相关负责人朱女士表示该时长无法确认,但她承认在高峰期公司的加班时长“略长于法律规定的最高加班时长。”
南都记者了解到,李越2007年就入职了讯捷公司,此后便没换过工作。2011年,李越患上抑郁症,此后,他因为抑郁症休了半年假。贺先生认为这与公司常年鼓励员工加班有关系。而公司之后创造的歧视性工作环境,更是导致李越病情加重。“事发后,我们发现我哥的位置被安排公司过道一侧的杂物区,头顶还有几个摄像头对着。这明显是有歧视行为的。”贺先生说。
公司回应:建议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李越的家属认为讯捷公司逃避责任,一直到事发后两天,才见到公司的高管现身。
贺先生表示,他希望公司能够承担责任,并给予家属一定的人道主义赔偿。据悉,4月11日,双方在南湖街道办进行了协商,但双方并没有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4月12日,讯捷公司相关负责人朱女士回复南都·深圳大件事称,事发时已是周五晚上,周末公司不上班,加上深圳的公司只是办事处性质,因此高管无法马上现身。
周末的时候,她从外地赶到深圳处理此事。朱女士表示,该公司希望家属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理性维权。“司法认定公司承担多少责任,我们就承担多少。”
对于家属所说李越患抑郁症与公司有关系,朱女士表示公司方面不能认同。“导致抑郁症的原因很多,我不好评价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得抑郁症,把责任推到公司不公平。”朱女士告诉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此外,对于长时间诱导强迫员工加班的说法,朱女士称公司加班都是自愿的,不存在强迫一说。
为什么给李越换工位?
朱女士解释称,2015年时,李越在工作时忽然发病,大喊大叫,吓到了周边的女同事。之后,公司才将他的工位移到了现在的位置,但并不是杂物间。
关于李越患有抑郁症,朱女士也表示“只有几个高管以及老员工知道”,不存在歧视的情况。
事件最新进展
讯捷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愿意在政府搭建的平台下继续协商。截至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发稿,双方仍未对赔偿一事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