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夏嘉雯 近期,广州市人社局出台了《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鼓励各类人员来穗就业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相比起以往政策,此次覆盖面更广、补贴标准更高、服务措施更精细、促进就业的力度更大。
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介绍,办法对多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如将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返乡创业的创业者(经营主体),纳入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范围等。有二十多项就业创业补贴为新增项目或提高补贴标准,如新增10万元的建设乡村创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补助,将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1万元;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
符合条件创业者的贷款最高担保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最长期限从2年延长至3年,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等。目前正在对经办模式进行调整优化,将于近期开始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港澳台居民可同等享受广州市内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请补贴时所需的身份证明,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内地高校的毕业证及其他有效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