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论:根治假疫苗需要双管齐下
近年来,假疫苗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拨动万千大众敏感神经。
4月29日,海南省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涉嫌非法接种九价宫颈癌疫苗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称调查发现银丰康养医院使用的疫苗来源渠道不规范,可能涉嫌使用假疫苗的情况,现正在进行调查。就在前一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调查结果,明确该院存在违法进行九价宫颈癌疫苗接种行为,并处8000元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调查,银丰康养医院2018年1月涉嫌非法开展九价宫颈癌(HPV)疫苗接种业务,总共接种38人,每人收费9000元。然而,国内首批2016支九价HPV疫苗直到当年5月25日才到达博鳌的正规医院。换言之,从未取得“预防接种”门诊许可的银丰康养医院,接种的九价HPV疫苗比国内合法首批疫苗早了近5个月。这些疫苗究竟从哪里来,其成分如何,目前尚未可知。
事实上,近年已发生多起假疫苗事件,且每次都引发广泛关注。得益于现代医学的发展,疫苗可以让人们避免产生许多曾经致命的疾病,重要性不言而喻,各国也普遍强制要求儿童接种多种疫苗。因疫苗问题关乎全民健康,屡屡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疫苗事件,着实令人痛心。可以说,不论是公众的质疑和焦虑,还是为了疫苗行业发展,都需要从根源上杜绝相关事件再次发生。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过这样的描述: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则敢犯任何罪行。
欲让造假企业不敢再犯,提高违法成本至关重要。从目前针对疫苗造假案件的处罚来看,偏低情况较为普遍。如去年7月发生的长春长生假疫苗案,一开始公司罚款仅区区300多万元,因为和违法所得极不相称,一度引发社会反弹。目前针对银丰康养医院,罚款仅8000元,对比获利似乎不值一提。
日前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疫苗管理法草案进行二审,规定生产销售假劣疫苗最高可罚3000万元。此举被认为是响应公众呼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希望这种足以震慑违法企业的规定,能够得到很好地落实,让企业忌惮罚款而不敢舞弊。
与此同时,在部分疫苗注射越来越普及的当下,国家应加强管理并将更多疫苗纳入统一协调范围。本月28日,疫苗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启动,其中就建议增加“国家根据疾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相关研制规划,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多联多价等新型疫苗研制”的规定。而在此之前,多联多价疫苗国家统一协调已呼吁多年。
此次海南出事的HPV疫苗属于二类疫苗,管理严格程度不像一类疫苗,由省级的疾控中心来进行集中管理和分配,未来随着HPV疫苗注射人员越来越普及,亦可加强管理严格程度。
总体而言,治乱宜用重典,针对事关重大的疫苗案件,因社会危害和影响之恶劣,监管层对涉事企业与个人应严惩不贷,让后来者不敢再生造假牟利之心。此外,国家层面需根据社会发展和民众对疫苗的重视情况,将更多的疫苗列入更高级别的管理和分配,必要时还应安排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