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花1.4万托人买两只黑熊掌 双方均被起诉)
庭审现场
危机
黑熊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及的黑熊数量至少为一只,价值人民币40000元
危害
邓某、陶某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危害生态系统平衡,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昨日上午10时,金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买卖熊掌案件,成都男子邓某以食用为目的,出资委托陶某以1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只黑熊掌,检察院就此对两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为增强人民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金牛法院特意邀请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洞子口职业高级中学近百名学生旁听庭审,通过庭审观摩和网络同步直播庭审的方式,倡导普及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该案是金牛法院受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首次采用7人合议庭模式进行审理。
为食用委托他人买熊掌
被公安机关查获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底,成都一男子邓某出资委托陶某帮其购买熊掌,陶某接受邓某的出资委托后,在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枫林路菜市场附近,以人民币14000元的价格从一陌生男子处(在逃)购买了两只熊掌并转交邓某,邓某将两只熊掌存放于其和他人共同经营的会所(现已关门歇业)。
2018年4月16日,公安机关在上述会所厨房的冰柜里查获上述两只熊掌。经司法鉴定,查获的两只熊掌系食肉目熊科黑熊的足掌,黑熊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及的黑熊数量至少为一只,价值人民币40000元。邓某、陶某在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分别主动前往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金牛区检察院就该案向金牛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应当公开赔礼道歉
在刑事层面,金牛检察院以两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提起公诉;在民事公益诉讼层面,检察机关认为,邓某、陶某以食用为目的非法购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二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第二十七条“禁止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之规定。不仅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危害生态系统平衡,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邓某、陶某在成都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支付4万元赔偿金。
“在执行阶段有专门的公益诉讼账户,这4万元赔偿金会专款专用,使用在维护生态环境方面。”金牛区检察院史检察官告诉记者。金牛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