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高雄的一名方姓女子,2018年在连锁超市担任店员时,涉嫌在上班时偷拿两颗茶叶蛋到柜台后偷吃。
店长盘货时发现了茶叶蛋缺失,随后查看监控发现茶叶蛋被偷吃。店长认为该行为已涉及业务侵占并坚持报警处理。
方某则坚称自己并不是偷吃而是在尝味道,因为有顾客说蛋太咸了。她还说有付钱给同事,结果店长一查,发现并没有付钱。在法庭上,方姓女子也坚决不认罪。
据了解,两颗茶叶蛋仅价值18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9元)。法院最终判处方某有期徒刑3个月,易科罚金新台币9万元(约合人民币1.97万元)。
(编辑:祝闻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