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说,如果不及时手术就有大出血的可能,我们即使对检查结果存疑,也还是按照大夫的要求做了清宫手术。”张女士称,手术后,她向手术大夫要求查看胚胎组织,大夫才承认并未从宫内发现胚胎组织。随后,医院和B超室会诊,张女士被再次送到B超室检查,B超结果未发现任何怀孕迹象。
张女士给记者提供了5月7日B超检查的诊断书。B超单显示:膀胱充盈可,子宫增大,肌层回声均匀,宫腔内探及大小约3.2㎝*1.7㎝妊娠囊回声,形态不规则,内可见长约1.5㎝的胚胎组织,未见原始心管搏动。超声诊断为:早孕(50±天)、稽留流产。
记者咨询相关专家得知,稽留流产又称过期流产,是指胚胎或胎儿已死亡滞留宫腔内没有及时排除。在张女士提供的另外一份病历本上,手术医生对手术进行了诊疗记录。诊疗记录显示:常规消毒,行无痛清宫术,扩张棒扩开宫颈,有黑色积血流出,吸出宫内容积物约1g,未见绒毛组织,随请B超大夫会诊,再次复查B超,子宫、附件未见异常。张女士称,她已经向医院提起人身伤害索赔,并向卫生部门投诉,目前双方赔偿并未达成一致。
6月17日,临邑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回应称,事情发生后医院接待了患者张女士,并积极为张女士指导讲解医疗争端解决方式和途径,目前,医院已经与医调委等主管部门沟通,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赔偿标准进行协商赔偿。但因张女士索赔数额超过文件规定标准,双方尚未就赔偿意见达成一致。根据院方回应,如张女士不能和医院达成协议,还可向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申请进行医疗事故认定,并通过法律途径向医院提起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