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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充当“保护伞” 近百名涉案民警辅警抱团对抗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2  来源:今日资讯

“信中提及的李某桥原来也是贺州市的一名民警,2014年因交通肇事被开除,之后,他干起容留妇女卖淫的勾当。该案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涉及市局、分局‘5所3队’,包括贺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支队、拘留所,以及八步分局城北派出所、建东派出所、城中派出所、河南派出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等。”贺州市纪委办案人员说。涉案民警拒绝交代问题,有的派出所甚至以“找不到案卷”为由拒不配合,集体抱团对抗调查,案件查办一度陷入僵局。

“个人违纪违法和集体违纪交织,涉案民警具有反侦查能力,市纪委单独查办这个案件,存在一定困难和压力,不能只靠贺州市本地力量来解决。”“要整合力量形成压倒性优势,从严从快,坚决突破!”2017年9月2日,自治区纪委召集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贺州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发案特点精准研判,决定把该案作为公职人员充当违法犯罪人员“保护伞”的重点案件来处理,坚决把问题查清楚。

自治区纪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导开展前期调研,梳理出案件概貌,找出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思路。自治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

按照“一案一授权”原则,自治区纪委指定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牵头核查。“派驻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查办下级公安机关违纪违法案件,具有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更能排除干扰。”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雷永达说。

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实际,自治区纪委监委探索“室组联动、组市联动、室市联动”新模式,成立由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导、第七监督检查室统筹,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牵头,贺州市纪委监委配合的专案组。

千斤重担大家挑。自治区纪委监委以“室”为主导,统筹“组”和“市”力量,分工明确、步调一致,形成查办贺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辅警充当“保护伞”案“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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