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此卑鄙地强奸少女后,他竟然因为家境好被法官轻饶?!
因为他“来自一个好家庭”、“在一个好学校读书”,“学校成绩优秀”,“他还是个孩子”,所以他的强奸罪行就可以被轻饶?!
据美国NBC新闻网、CNN和《纽约时报》等多家报道,美国新泽西州的一个16岁的男子,在2017年时犯下了恶劣的强奸罪行:他不仅强奸了一名醉酒的16岁未成年女孩,还将自己性侵的过程拍摄下来发给朋友炫耀,并发信息对朋友说自己的“第一次性经历是强奸”。
(截图来自此案的法庭文书,里面详细记录了这名16岁的强奸犯强奸这名16岁未成年女孩的恶毒过程:
用手机拍下作案过程,发给多个朋友,还炫耀自己的第一次性经历是强奸)
可当此案于去年7月被移交给美国新泽西州的一处“家事法庭”审理时,法官詹姆斯⋅特洛亚诺(James Troiano)竟宣称这名男子的行为不是强奸,理由是强奸应该是陌生人持枪逼迫下的行为。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名69岁的法官居然表示因为作案的男子来自一个“好家庭”,在一所“好学校“读书,而且“学习成就优秀”,将来会上一个“好大学”,所以不能因为这么一个案子被毁了“前途”——仿佛这个强奸犯才是“受害者”……
甚至于这名法官还认为检方没有把这起案件会给这个16岁的强奸犯带来怎样严重的成长后果告诉受害者一家。
于是,这个法官决定轻饶这个强奸犯,认为应将其视为“少年”接受相对宽松的审判,而不应被视作“成人”接受更严厉的审判。
(图为做出上述裁决的法官詹姆斯⋅特洛亚诺)
不过就在前些天,这名法官做出的这一裁决被新泽西的一个上诉法庭给推翻了。
上诉庭的法官认为那名16岁的强奸犯和他的罪行已经令他足够被视为“成人”接受更严厉的审判,而“来自一个好家庭”和“学习成绩好”等因素不该成为轻饶这名强奸犯的理由,法官们更不该偏向这种“有特权”的年轻人。
同时,这一最新的裁定也令这起原本在“家事法庭”无法公开的案件得以公开,而那位认为来自“好家庭”的强奸犯可以被轻饶的法官,更是当即引来了众多美国媒体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者的集体曝光和怒斥。
“不管来自什么样的家庭,性侵就是不可被接受的”,美国纽约州的女参议员柯尔斯滕⋅吉利布兰德(Kirsten Gillibrand)在她的个人账号写到,“孩子不应该被娇生惯养,他们应该被教育不要去强奸他人”。
不过,这并不是美国近些年唯一一名差点被姑息的强奸犯。比如多家美国媒体的报道就指出,美国有一名强奸了12岁女童的16岁强奸犯,去年也被另一名法官打算以“少年”的身份从轻处罚,理由竟是除了失去“处女”,检方并没有证据显示女孩还受到了其他伤害……
(截图来自NBC新闻网的报道)
好在,这个裁定也已于前不久被推翻。
但美国也仍然有一些强奸犯逃过了他们本该付出法律代价。其中最臭名昭著的案件发生在2016年,一名就读于美国斯坦福大学的20岁富家子弟在酒后强奸了一名23岁的女性后,竟被一名法官以“优秀运动员”“已被媒体的曝光所严重影响”等一系列理由轻饶了,最终仅获刑6个月,还是缓期执行——而不是检方建议的14年刑期。
当然,这一判决也同样引起了美国社会强烈的愤慨。结果,那个给他如此“宽松刑期”的法官被当地民众投票免了职,并因此耻辱地成为了当地80多年来第一个被民众投票免职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