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拳出击!石家庄市住建局再发通知,严查这类违法违规建设问题
最新消息!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石家庄市违法违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违法违规建设问题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施工的项目。
整治要求
各县(市)、区要切实摸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具体位置、建设时间、建筑现状、各方责任主体等情况,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并抓好整改落实。
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将通过1年时间,分三个阶段集中解决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切实做到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坚决消除违法存量,遏制违法增量,健全相关机制,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发生。
(一)全面排查阶段。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迅速部署,全面排查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施工的项目,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对梳理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提出 处理意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经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月11日一12月31日)。各县(市、区)要对照排查问题清单,明确专人,挂账督办,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整改完成后,县(市、区)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报告,提出销号申请 。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销号申请进行审核,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建立效果清单。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形成排查整改情况报告,经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1日一2020年4月30日)。各县(市、区)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牵涉面广的违法建设项目 或需法律渠道解决的项目,要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直到问题整治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严防反弹和死灰复燃。
依法查处
专项整治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坚决做到“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