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同为常州武进人,相识约20年
据新民晚报7月2日报道,犯罪行为发生于6月29日下午,地点在上海大渡河路一家五星级酒店。事后,受害女童向身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这位母亲即到沪报警。
7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官方微博通报,6月30日,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
7月1日,涉嫌猥亵9岁女童的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被上海警方采取强制措施。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二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周某芬的朋友王江(化名)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周王二人同为常州武进人,相识于20年前。当时,王振华已经从棉纺车间主任投身房地产行业,创办自己的公司,周某芬在当地一工厂当女工。
王江称,年轻时候的周某芬很漂亮。与丈夫离婚后,周某芬逐渐发展为王振华的情妇。
工商信息显示,周某芬名下至少有两家公司,均和房屋建筑类行业相关,涉及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建材等材料销售,其中一家公司目前已被吊销。
周某芬的父亲名下也有一家公司,亦从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等销售。
接近周某芬的信源指出,几家公司或与王振华有关,但目前从股权结构上无法看出。该人士称,“周曾告诉别人,王振华不会和她的任何厂子有明面上的联系,所有的都是独立开的。就算有资金往来,也是拐了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