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得新市值缩水821亿:员工持股计划或成炮灰,股民索赔要多久
“如果真的退市了,希望投资者的索赔能够兑现。”连日来,康得新疑云逐渐被拨开,却让淌入“白马浑水”的15万股民愈加难眠。
康得新股东、重庆今成企业上市咨询公司董事长、重庆大学客座教授张仲成昨日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既然康得新连续四年一直在虚构和造假,为何之前没有被发现?如果公司没有钱来赔,保护投资者就成了一句空话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感觉中小投资者反而被惩罚了。”
康得新为资本市场昔日“大白马”。2017年11月22日,股价触及历史最高位26.71元/股(前复权),总市值达到946亿元,控股股东康得集团持股市值高达228亿元。不过,此后一路下跌。截至停牌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7月5日),康得新报3.52元/股,总市值125亿元,已缩水821亿元。康得集团持股市值蒸发了约198亿元。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告诉新京报记者:“能获得多少赔偿是比较笼统的概念,跟账面损失没有必然关系,索赔数额需要经过计算,建议投资者处罚下来后就起诉。这类案件,一般要几个月到几年时间,公司若没有钱赔,目前是董监高、大股东和中介机构等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最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可能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康得新员工称参与了公司虚增利润期间的员工持股计划,如今面临本金无法兑付局面。
对于投资者索赔、员工持股兑付等问题,新京报记者今日尝试联系康得新方面,康得新一现任副总裁向记者表示,公司对外窗口为证券部。而截至发稿,记者多次拨打证券部电话均为忙音。
15万股民“踩雷” 律师:退市不影响依法索赔
对康得新立案调查5个多月后,7月5日,证监会公布结果称,经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
此外,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还认定康得新存在“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等3项违法违规事实。
其中,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利用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分别于2014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65.23亿元、58.37亿元、76.72亿元、171.50亿元和159.31亿元。不过,《事先告知书》并未对康得集团占用资金的余额及去向进行说明。
当晚,康得新提示风险称,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随后,深交所表示,如证监会对*ST康得作出上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果证监会最终的处罚决定认定康得新连续四年利润均为负值,将很大可能被退市。此外,如果证监会以康得新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也可能触发退市条件。
“如果退市,法理上并不影响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依法索赔。”谢良进一步表示,“不过,从目前看,康得新面临被多家银行起诉甚至资产被不断查封、多期债券违约、大股东全部股份被冻结、实际控制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等多方面负面影响,而投资者的索赔之债属于一般债权,并无优先性。因此,股民还可能面临即使打赢索赔官司但难以实际拿到赔偿款的困境。”
《事先告知书》显示,证监会拟决定对康得新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包括对康得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王瑜、张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对徐曙、肖鹏等25名管理人员处以3万元-20万元不等的罚款。
股民王卫(化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感觉对造假的处罚太低了,最高只罚90万,而中小投资者却要承受800多亿市值的下跌。希望证监会明确说明122亿资金的去向和用途,并在公布真相之前暂停康得新退市流程。”
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康得新共有股东155486户。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库显示,康得新2010年至2018年每年年末总市值分别是51.55亿元、73.43亿元、151.04亿元、229.32亿元、275.91亿元、612.93亿元、674.34亿元、785.56亿元、270.52亿元。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日前在其微博上发文称:“遭受巨额损失的投资者该不该得到补偿?如果说在技术上解决不了投资者损失的问题,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设投资者保护基金?中国证券市场成立29年,投资者保护基金成立也有近15年,至今这笔千亿级别基金保护过任何一位投资者吗?现在这笔基金数额有多少?谁在管理?怎么管的?该跟要保护的对象投资者有个交代了。要制定一个公开透明的投资者保护基金的保护及管理办法才是。”
7月8日,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证监会已关注到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的中介机构,一些工作正在进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被立案调查。
员工持股计划成炮灰? 已亏损10亿多元
除投资者以外,数百名康得新员工参与了公司虚增利润期间的员工持股计划,这些计划于二级市场买入了康得新的股票。
一位康得新中高层员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许多员工参与了公司2016年和2017年期的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本金无法兑付,不少员工当初是贷款持股,现在贷款到期,生活陷入了困境。
“康得新多年业绩造假,一直以‘白马股’自居,员工大多不知其‘庐山真面目’,当初,许多员工是基于公司良好的业绩才投入资金。”上述员工称,“所谓员工持股,表面说法是激励,实则让员工当炮灰、托公司的股价。大股东的保底承诺,根本没有兑现可能。康得新的行为,完全是对员工的欺诈。”
对此,京师上海国际总部高级合伙人金融证券律师陈雷博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员工可以就此起诉公司。此外,员工持股涉及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承诺无法兑现的,例如保本保息等,可以要求相关承诺方承当担保责任。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称,员工持股的如果存在具体持股协议,可以从侵权或合同纠纷二者选择其一进行索赔。如果是从侵权角度,看是否符合股民索赔条件;如果从合同纠纷的角度,主要考虑因受欺诈请求撤销持股协议的诉讼。
“康得新的资产重组,应该不可避免。在重组过程中,员工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员工持股计划是员工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进投资者必须承诺彻底、迅速、一次性解决员工持股问题,作为重组方案的一部分和先决条件。” 前述康得新中高层员工表示,“我们希望新进投资者可以偿还员工持股全部本金和利息,对张家港和外地员工,包括在职和离职员工等一致对待。”
据康得新披露的公告显示,2016年期和2017年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通过优先级及劣后级份额合计筹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和12亿元,杆杠比例均为2:1,其中,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劣后级份额。多位员工向新京报表示持股计划总金额与其从公司获悉的一致,但杆杠比例并非2:1,而是5:1。
今年4月3日,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因控股股东康得集团未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继续追加增强信托资金,云南信托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于2018年11月21日终止了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了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3077.243万股公司股票的减持操作,减持金额达3.5987亿元。按当初买入均价19.22元/股计算,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亏损约2.32亿元。
据前述员工提供的微信截图显示,康得新员工持股计划负责人曾对“最终本金保底吗,假设一年不涨,退还本金吗”回应称:“此条原来是这样做内部承诺的,但不在协议中体现”。
对于2017年康得新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表示,2017年期的股票应该还在,公司没有公告。记者翻查康得新公告发现,截至2017年10月27日,康得新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合计以均价21.33元/股买入5383.4792万股公司股票,成交总金额约11.48亿元。
截至7月5日收盘,康得新股价下跌1.12%,报3.52元/股,按此计算,2017年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市值累计下跌约83%,亏损逾9亿元。
康得新在2019年一季度报中表示,受公司股价下跌影响,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信托单位参考净值已触及信托合同约定的平仓线(止损线),但尚未实施减持操作,后续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对于康得新造假可能触及的刑事犯罪,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刑事律师陈琦表示,虚构销售收入等财务造假,骗取银行贷款等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与员工签署持股协议未实际履行承诺骗取员工且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资金归集或挪用无法归还,可能涉嫌非法侵占罪;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涉嫌违规不披露重大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