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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北京16区小升初入学条件超全整理!需要的收藏起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3  来源:自北京市教委、各区招生考试中心  作者:北京小升初
核心提示:北京16区小升初入学条件超全整理!需要的收藏起来

原标题:北京16区小升初入学条件超全整理!需要的收藏起来

2019年小升初已接近尾声,四五年级的小升初规划也该正式提上日程,北京小升初(bjxsc010)特整理了关于东西海朝丰石等16区小升初孩子的入学条件,家长们快来看看自家孩子是否符合入学条件。

海淀区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按照海淀户籍对待:

海淀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提供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

西城区

入学条件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已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的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居住,因户籍地无人监护,需要在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应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西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按审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入学。

朝阳区

1、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2、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3、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和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4、具有朝阳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或具有外省市学籍且通过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东城区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办理四证审核通过后,由东城区教委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

丰台区

1、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应当按照规定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随其父母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其父或母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 3 年以上的,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石景山区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石景山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4.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小学审核升学资格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条件:

1.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2.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3.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4.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

5.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6.父(或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7.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通州

1、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升入初中。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在我区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办理四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学。

昌平区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并工作,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申请《在京就读证明》,之后办理四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就读。

房山区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凭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就近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者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办理四证,审核通过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委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顺义区

已完成小学教育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具有顺义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顺义区完成小学教育;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持有顺义区房产证明。

凡在顺义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凡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非本市户籍证明证件,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持在京就读证明,可在顺义区初中入学。

大兴区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入学。

怀柔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四证等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可就读。

密云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学籍在本市外区、户籍或家庭住址在密云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密云区中学就读,学生家长须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审核申请人持四证等相关材料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延庆

京籍:

1、在我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从外省小学毕业的本区户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持全家户口簿和在本区内居住证明(证件)到区教委中教科登记学生信息,由区教委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非京籍入学:

(1)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且居住,拟在本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小学提出申请,学生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范围升入初中。

(2)在本区完成小学学业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内变动,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区教委中教科进行登记。

(3)不是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且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家长持四证等材料和在京就读证明,到区教委登记,录入入学信息,再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平谷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平谷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 应按规定时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基本信息登记,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等证明证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门头沟

1、具有本市户籍且在门头沟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和已经办理回门头沟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本市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四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自行联系学校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向区教委申请协调解决。

燕山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按北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燕山地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燕山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有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证明、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北京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资料。

-来源-

* 本文内容综合整理自北京市教委、各区招生考试中心、家长分享,由公众号:北京小升初(bjxsc010)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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