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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幼童摔倒身亡1年后 第三方鉴定:符合虐待家暴致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5  来源:网易

第三方出具意见书:

符合虐待和家庭暴力所致

万淼焱律师供职于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万律师说,她获悉这个事件后就决定为邓丽红提供免费法律帮助。

今年6月15日,邓丽红和代理律师万淼焱向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及福建园派出所递交了她们搜集到的最新证据。7月3日,万淼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对邓子琳死亡一案进行法医学书证审查论证。

7月18日,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独立第三方专业意见。意见中称,经分析论证,认为邓子琳的右大腿骨折和颅脑损伤,均不符合自然的意外原因导致,符合虐待和家庭暴力所致。此外,邓子琳于12时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率,其肺炎和颅脑损伤应有相当长的时间,与邓某陈述的“约11时30分不慎在家摔倒,致伤头部”的表述也明显不符。审查论证人为胡志强和庄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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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独立第三方书证审查意见书

紫牛新闻记者在该机构的审查意见书上看到,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于2013年经北京市工商管理局丰台分局登记正式批准成立,提供各门类司法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审查论证人之一的胡志强,从事法医鉴定工作30多年,曾在“湖南黄静死亡案”“黑龙江代义死亡案”“福建念斌投毒案”“河北聂树斌杀人案“等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论证专家。庄洪胜从事法医鉴定工作40余年,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科学技术研究所主任法医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专家库主任法医师。

警方回应:

意见书要给法医看过才能给答复

法院已于今年6月10日判决了邓丽红提出的和邓某离婚案,大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邓丽红。邓丽红告诉紫牛新闻记者,邓某从未支付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陆某的去向更是无从得知。

6月16日和17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侦一队的警察又找到了邓丽红进行取证,给她录口供做笔录,以及采集血液。警察告诉邓丽红,采集血液是为了验DNA。邓丽红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警察并没有提到要去孩子出事的地点陆某家中对其进行调查。此次取证,距离孩子身亡已经十个半月。

7月22日,邓丽红收到了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从北京寄来的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后,随即,她又一次前往负责案件的南宁市福建园派出所,提交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原件,申请对女儿的死亡进行立案调查。

邓丽红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派出所方面表示,她需继续等待,意见书要给公安部门和检察院里的法医看过才能给答复。

第三方律师:

建议警方给予立案侦查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的邓学平律师,曾代理过引发公众关注的陕西渭南“鹏鹏被继母虐待案”。邓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这起事件他也看过相关报道,他认为该事件和鹏鹏案虽然都是涉及虐童,但是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鹏鹏案的证据是相当充分的。本起事件当事人邓丽红女士要求警方立案的证据并不够充分,当地警方和检方起初没有立案也是有理由的。

但对于这起事件,举证责任不在当事人,警方不能要求当事人拿出证据再立案,因为依据法律规定,侦查权力和职责都在警方,当事人只要提供相关线索和力所能及的证据就可以了。

现在有了一家第三方机构“北京云智”的书证审查意见书,邓律师表示,他没有具体研究过这份意见书,假设这份专家意见是可信的,那么鉴于去世女童家属巨大的疑惑和探求事件真相的强烈愿望,鉴于社会对这起事件的高度关注,他建议当地警方出于谨慎考虑,应当立案侦查。并且委托北京或上海更大更权威的鉴定机构,对女童死因进行鉴定,以解除女童家属心中的疑惑,也对社会关注的事件给予尽职尽责的回应。




李琮 本文来源:扬子晚报责任编辑:李琮_B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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