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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深圳卓越星源楼盘延期交房 整改未完通知入伙遭业主质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7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张蓓
核心提示:深圳卓越星源楼盘延期交房 整改未完通知入伙遭业主质疑

原标题:深圳卓越星源楼盘延期交房 整改未完通知入伙遭业主质疑

卓越星源楼盘地下车库仍在施工 黄琼 摄

6月30日以来,深圳卓越星源(别名/注册名:中环阳光星苑)业主来楼盘的次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据卓越星源业主向《华夏时报》记者反映,6月30日房子并没有如期交房,气愤的是,开发商没有提前告知,直到来楼盘处收房时才得知因楼盘质量未达标,还存在14项需整改的问题而无法收房。业主陈序告诉记者,在7月9日,业主收到了7月15日、18日收房通知,但是7月15日当天收房时,要求整改的14项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7月15日收房当天,《华夏时报》记者跟随业主前往卓越星源楼盘也发现,开发商并未出具14项问题整改后的合格通知,与此同时,《华夏时报》记者现场看到,1栋、2栋的地下车库地面仍布满了积水,在有些地方,地下室顶板渗水,还在不停地滴水,宛如下着小雨。同时地下车库内的消防设施未配备、施工设备未搬离、电线头裸露……

卓越星源楼盘地下车库渗水严重 黄琼 摄

楼盘消防设备不齐全 黄琼 摄

电梯口裸露的电线头 黄琼 摄

裸露的线头 黄琼 摄

深圳卓越星源,又称中环阳光星苑,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据天眼查信息,其开发商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星源”)的法人代表皆为丁芃,其物业管理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为世纪星源,同时,该项目项目管理人为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集团”),负责项目施工并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后结束管理。

楼盘因质量问题检验未通过

6月30日,卓越星源业主陈序一大早从西丽驱车一个小时来到龙岗区平湖街道的卓越星源准备收房。在现场陈序发现,同样赶早收房的业主不在少数。

据陈序回忆,一进楼盘,便注意到了显示屏上面放映着的一则通知——《关于“中环阳光星苑”项目目前因工程质量问题检验未通过的情况说明》,其中包括了14项问题清单。当天上午楼盘人潮涌动,皆为前来收房的业主,等待许久没有一个开发商负责人出现解释无法收房问题。

从业主提供的6月30日在现场拍摄的图片,《华夏时报》记者看到,深圳市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给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质量问题查验未通过情况说明。其中详细列出了14项问题清单。其中包括:两次柱头压爆裂重大结构问题未经设计方确认和专家认证;地下室顶板和消防水箱等部位打孔注浆堵漏破坏结构及消防线路问题;多部电梯基坑及井道漏水问题未彻底解决;地下室变形缝多处未按图施工,后期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地下室半负一层外围商铺装饰柱多处出现裂缝,目前仍未修复整改;外墙5.0厚干混类聚合物水泥防水层未施工隐患频发;地下室顶板渗、漏水问题仍未解决;外墙淋水各栋渗、漏水问题仍未解决;室外多处回填土不符合设计要求;地下室、裙房墙体擅自采用薄抹灰工艺,设计方不认可;多栋凸窗顶板未按设计要求设置保温板问题;涉及铝合金门壁及不锈钢扶手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未整改;项目结构墙体线条、造型外观效果较差仍未完全整改;入户门损坏变形无法打开等14项问题。

陈序表示,包括自己在内的众多业主都是在当天早上才得知楼盘因质量问题无法按时交楼这件事情。而关于需要延期、延期多久开发商并没有提前告知,甚至在当天也没有得到答复。

《华夏时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卓越集团相关负责人,其表示,卓越集团在2019年初已经完成竣工和交接,后续的工程维护和交付的问题是星源开发商这边负责。记者在卓越星源楼盘处看到,卓越集团是该项目的管理人,负责项目施工并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后结束管理。而关于现场发布的收房前发现的这14项问题清单,其表示,不是很清楚这个情况,建议先和星源这边沟通。

记者也多次致电世纪星源,其工作人员以工作忙拒绝接受采访,在多次表明采访请求后,其表示,可以先发采访提纲。而记者发完采访提纲后等待8日,仍未收到回复。

二次交房当天地下车库仍渗水严重

7月9号,业主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入伙通知书》,通知书中交代了7月15日、7月18日等收房时间。

这回的收房并不像第一次轻松,“质量问题检验通过了吗?”“为何同一栋的业主收房时间却不一样?”“地下车库渗水的问题解决了吗?”“小区内的市政公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等问题萦绕在陈序心中。

7月15日清晨七点半,陈序便从家驱车前往楼盘。在楼盘入口处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入伙办理流程》。而正是这个办理流程,让陈序以及在场的其他业主坚定了看房的决心。

黄琼 摄

《华夏时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指示牌写着,收房流程是,先进行签约及缴费,再验房。在业主看来,没有验房就签约,就是“霸王条款”。

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后,业主组队前去验房。

《华夏时报》记者随同业主一同前去验房发现,地下车库负一楼和负二楼的地面布满了积水,某些地方还能清晰地看到楼板的滴水不断地“滴答滴答”掉落在地面。

而在负二楼的地下车库,还有未完工的瓷砖、水泥、沙子、木板等材料堆积在潮湿的地面上。在车库四周的消防设备不齐全;电梯楼、过道的墙面上随处可见裸露的电线头;里面上仍是施工后留下的水泥污渍等。

同时,业主赵女士带着装修团队前去验房,最终得到的反馈也是14项整改中的大部分问题仍存在。

业主验房回来,向开发商讨要说法,但始终没有得到正面回复。

平湖街道办的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截至7月15日,要求整改的14项问题清单还未结束,目前剩余楼房已经锁盘,没有再让其出售。相关问题会联合建设办来跟踪这件事情。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博恩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房屋在达不到约定标准并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买受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由开发商调整工程质量,采取调换材料或修复等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或能够正常使用为止。由此而导致房屋逾期交付的,由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由于该补充协议是对开发商责任的减少,同时也并未对业主进行通知义务,故该补充条款无效,因此需要负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以上业主称呼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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