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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山东五莲县教体局详解对实施体罚教师处罚修正过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8  来源:搜狐网
核心提示:山东五莲县一教师因体罚学生而被处罚后,对涉事教师是否处罚过重的话题引发讨论。7月28日,五莲县政府网站发布修正对教师处罚的

山东五莲县一教师因体罚学生而被处罚后,对涉事教师是否处罚过重的话题引发讨论。

7月28日,五莲县政府网站发布修正对教师处罚的消息,“日前,我县发生教师杨某体罚学生事件。县委、县政府对教体局、学校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7月23日教体局已撤销追加处理决定。根据涉事老师个人意愿,已将其从原学校调往五莲一中。目前,当事双方已协商达成和解。”

随后,五莲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当前,无论涉事教师还是学生均已承受足够的舆论压力,教育主管部门将重在化解矛盾、达成和解,重在总结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至于将该教师列入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因教育系统实施细则尚未最终确定,教育主管部门决定对教师杨某的此项处罚免予实施。

同时,五莲县教体局上述相关负责人透露,涉事学生李某因为中考分数不够,未能考上高中。教育部门严格按照中考招生录取规则录取,不存在保送其读高中的情况。

体罚学生

五莲县教体局的调查显示,4月29日下午,五莲二中初三年级三班第二节语文课,科任教师、班主任杨某因学生李某、王某上课迟到,责令两人到教室门口等候,后两人私自跑到操场玩耍,被杨某发现后叫回。

在教学楼楼道内,杨某让学生蹲在地上,用课本抽打、高跟鞋踢踹、扇耳光、辱骂等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10多分钟。下课后,学生李某跑到门卫室,用门卫室电话告诉家长,其家长到校发现孩子脸部、颈部、腿部等多处红肿,随即报警。辖区派出所出警调查,做完笔录后,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将该起教师体罚学生事情移交县教育部门处理。

该事情发生后,李某因头晕恶心,于当天下午到五莲县人民医院就诊并做CT检查,诊断为“头部外伤反应、软组织损伤”。杨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先后与家人或学校负责人5次到李某家中道歉,李某和家人一直不接受道歉。对于杨某给予的1万元现金,李某父亲已通过教体局退还杨某,但杨某认为自己体罚学生,给学生身心造成一定伤害,坚持给学生一些补偿。

教体局介入

4月30日,五莲县教体局了解到情况后,责成五莲二中进行调查,依纪依规妥善处理。

5月5日,五莲二中作出处理:一是对杨某予以停职一个月,停职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二是责成杨某向当事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并书面向学校做出深刻检查;三是取消杨某2019年度评优树先资格,该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四是给予杨某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12个月);五是责成杨某承担被打学生的诊疗费等合理支出;六是校长丁西健对学校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责成其在学校办公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并扣发一个季度校长职级薪酬。

五莲二中向杨某宣布了处理意见,其表示接受学校处理意见;学校向李某父亲通报了对杨某的处理意见,其对学校处理意见不满意。4月29日至6月3日,李某父亲多次到学校协商,先后提出将杨某调离五莲二中、从严从重处理等要求。

6月27日,李某父亲又向学校提供了学生遭受体罚的伤痕照片及相关视频,要求对杨某从严从重处罚。五莲县教体局进一步组织深入细致调查,根据派出所笔录、医院诊断证明及学生李某家长提供的视频和照片,进行综合研判,认为杨某体罚学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超出了实施惩戒的范围,且有证据证明今年3月份杨某有过体罚李某行为。

鉴于杨某体罚学生行为严重违反师德,7月1日五莲县教体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杨某追加处理:一是扣发杨某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是责成五莲二中2019年新学年不再与杨某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三是将杨某自2019年7月纳入五莲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五莲县教体局上述相关负责人和五莲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均向澎湃新闻透露,7月4日,五莲县教体局分管负责人、人事科长向杨某传达了教体局处理意见,逐条进行了解释说明;杨某当场在处理意见上签字,至今未申请复核。

五莲县教体局上述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县教体局作出的三条处理意见,主要是基于杨某体罚学生的客观事实,同时也为了保护教师、避免学生及家长采取过激行为导致更激烈矛盾。

舆论关注

7月初,五莲县教体局对关于对五莲二中杨某体罚学生处理情况的通报在网上引发关注,有网友认为教育部门处罚过重。

五莲县教体局上述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当时被打学生不仅脸部、颈部、胳膊、腰部、腿部等被打得多处红肿,而且出现头晕恶心。家长与学生坚决要求将这名教师开除,否则将采取公布这名教师殴打学生的视频及学生身体伤痕照片等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出于维护“师道尊严”的目的,学校才在下达处理决定的文件中使用了“用课本抽打学生”的轻描淡写式表述,不料却因此引发舆论误解。

有关教育界人士指出,事件发生后,适逢国家提出给予教师“教育惩戒权”,教育主管部门将尽快制定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但体罚殴打确定不会在被允许之列。体罚殴打学生与国家法律法规、现代教育理念严重相悖,且效果极差、恶果难料,极易导致学生形成心理阴影、精神疾病。

五莲县教体局上述相关负责人透露,当前,无论涉事教师还是学生均已承受足够的舆论压力,教育主管部门将重在化解矛盾、达成和解,重在总结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而不是无限“起底”,造成更多伤害。

修正处罚

舆论关注较多的是将杨某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并质疑这是否意味着杨某将无法再继续从事教师职业。

对此,五莲县教体局解释称,教师杨某所犯过错需要严肃处理,但还达不到需将其开除的境地。此处理决定不等于将这名教师开除,其可以重新竞聘县内其他学校岗位。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是指社会信用等级降级,5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

另据五莲县教体局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五莲县作为山东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启动了社会信用信息评价体系,“黑名单”只是在该县范围内针对本人采取惩戒措施,不同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的黑名单,对孩子上学、乘坐动车飞机等没有影响。参加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社会公益捐款等表现,都可以为其个人信用加分,也可通过加分修复并提升信用等级,退出黑名单。

7月28日,五莲县政府网站发布消息,日前,我县发生教师杨某体罚学生事件。县委、县政府对教体局、学校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7月23日教体局已撤销追加处理决定。根据涉事老师个人意愿,已将其从原学校调往五莲一中。

对于为何免予将杨某列入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上述五莲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教育系统对信用信息评价的实施细则尚未最终确定,教育主管部门决定对教师杨某的此项处罚免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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