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3日上午,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接到大水井乡金歹村的村民曾绍东报案:“自家种植的玉米被野猪吃了很多,请你们来处理“。接报后,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及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处置。
案发现场在大水井乡金歹村曾绍东家位于大尖山的玉米地中,玉米长势良好,刚好处在抽穗打苞阶段,案发现场玉米东一片西一片的被绊倒,玉米浆苞被啃吃,剩下玉米苞叶,一片狼藉。经调查了解和现场脚印等痕迹判定,受损玉米确属野猪肇事。目前有2户群众的玉米受损,受灾户已经向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林业和草原局提醒大家:野猪是“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同时,野猪攻击性强,案发现场周边的村社群众出行和生产活动时要注意安全。目前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已经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并监控事态的发展。
(注:图片来源网络)
罗平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杨峰泉 王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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