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强降雨:转移近1.5万人 尚未接到灾情报告
人民网沈阳8月3日电 (孝媛)8月2日开始,辽宁省出现强降雨过程。本网从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2日21时全省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截至目前,共转移人员14531人;各地正在进行灾情统计,目前尚未接到灾情报告。
辽宁省气象台预计3日8时到4日2时,铁岭地区及法库有暴雨,局部大暴雨;沈阳市区、康平、新民、长海、庄河、岫岩、抚顺市区、清原、凤城、灯塔有大雨,局部暴雨;本溪、盘锦地区及辽中、大连市区、旅顺、金普新区、普兰店、鞍山市区、台安、海城、新宾、丹东市区、宽甸、东港、黑山、北镇、彰武、辽阳市区、辽阳县有中雨,局部大雨;营口地区及瓦房店、长兴岛经济区、阜新市区有小雨,上述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其他地区多云。主要降水时段为3日8时至17时,最大小时雨强60~80毫米,瞬时最大风力6~8级。
数据显示,8月2日8时至3日6时,辽宁省1561个气象站中出现降水的共有1514个,平均降水量为41.1毫米。最大降水量236.1毫米出现在庄河市黑岛镇,最大小时降水量101.1毫米出现在瓦房店市北海村。有五座城市的平均降水量超过50毫米,分别为沈阳51.2毫米,大连85.7毫米,鞍山51.8毫米,营口57.7毫米,盘锦59.6毫米。
截至目前,大江大河无明显涨水过程;受强降水影响,有部分中小河流出现涨水过程;尾矿库、中小水库及中小河流无险情发生。
辽宁共转移人员14531人,其中沈阳市3977人、大连市884人、鞍山市6425人、抚顺市11人、本溪市3234人。各地正在进行灾情统计,目前尚未接到灾情报告。
为了应对强降雨,省防指于8月2日21时启动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派出10个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防御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实时监控雨情、水情、工情,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和决策分析,并对强降雨地区实行“点对点”调度。
同时,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开展各项防汛工作。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值守,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联合省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省住建厅加强调度,组织各地区做好城市排涝工作;省水利厅派出工作组,指导各地开展防汛抗洪工作,加强对全省水库、堤防、拦河闸坝、排水涵闸等水利设施的调度;省应急厅在省防指设专人值守,加强对尾矿库、头顶库、临水危化企业的巡查监控;省气象局在省防指设专人值守,实时关注气象变化形势,滚动播发降雨预报信息、实况信息和灾害预警信息;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加强对省管水库的巡查监测和安全管护,确保防洪安全。
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省防指将加强联合会商,及时准确作出预测和预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全方位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报预警到人。切实开展危险地区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指挥调度,严禁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小型病险水库一律空库运行,制定水库蓄泄方案,全力确保防洪安全。强化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